Re: [問題] 提離職後 被老闆整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三劈粑)時間10年前 (2016/01/26 19:31),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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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本想要好好交接 : 老闆這樣搞我 我根本不想去交接 : 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請假 而且必須被准假的方法呢? : 若我從預告離職後到離職日 20天全部請假 病假事假 曠職 會違法嗎? : : : 感謝大家回文 : 我去電勞工局 他們說提前預告不是無敵 只是一個告知跟緩衝 : 老闆可以說我未交接確實 不同意離職 甚至舉證後對我提告(對公司造成損失) : (以他的為人 很有可能) : 最後還是決定 做好被他刁難惡搞的準備 按時去上班 : : 惡老闆也不是第一次被投訴 常常扣留離職員工薪水之類 : 原因是未交接(但那些人根本來不到三個月) : 之前還出手要離職的同事巴掌 : : 各位前輩好,借用文章請教前輩們, 請假這部分,是否必須得經過公司正常請假流程進行, 若已提前告知,申請流程正在跑,是否能依原定請假日而不來上班呢!? 畢竟會卡在大主管那好些日子,怕公司事後才來爭論未完成請假手續而變成曠職! 另回覆底下回文, 勞基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所以是不能預扣勞工薪水的。 以及至僱主如因勞工未盡必要之交接離職手續義務,致受有損害者, 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所以應該是要由雇主去申請並證明勞工有實際損害的部分。 建議原po多問看看勞工局,因為有些地方的承辦人員感覺都不太了解 像我在苗栗和桃園問的結果,兩個給的答案都不盡相同... 所以還是多了解一點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31.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53807918.A.F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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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公司不可拒絕,但可要求証明,事假需事前提出,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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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供証明或事前申請,有可能變成曠職三天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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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回覆 我在禮拜一晚上就有打電話給老闆 想請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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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接電話 第二天我一早打給他 他一樣不接 我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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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時限前也有傳簡訊告知感冒不舒服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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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frakzE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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