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週休二日一例一休 以價制量 加班費三級跳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時間10年前 (2016/06/30 04:02), 10年前編輯推噓3(4110)
留言1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啊,雞7+1啦 各公司的人資計算機按一按,就知道要怎玩了 就知道絕對有鬼啦 ※ 引述《wyskagirl (wyskagirl)》之銘言: : 週休二日一例一休 以價制量 加班費三級跳! : 來源 http://tinyurl.com/j4785zm : 勞動部提出最新勞基法修法版本,確立未來週休二日的休假方式為「一例(例假)一休( : 休息日)」,由於取消了勞工國定七天假,決定大幅提高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標準,將從 : 原本的加倍發給,再加碼為休息日若加班一小時,最高領到六小時的加班費,期望「以價 : 制量」,降低勞工休息日加班的可能。 沒仔細看條文,但就各資訊來看,他這說的是若沒上滿六小時,照樣領六小時 我是雇主,當然就上好上滿啊。 讓你白領,我他媽怎包小模? : 休息日加班 採累進費率 : 勞動部政次郭國文指出,按現行規定,勞工加班前兩個小時,除本俸外,雇主必須額外支 : 付時薪的○.三四倍做為加班費,後六個小時加班費則是時薪的○.六七倍。先前修法案 : 是規劃休息日加班需給薪「本俸加倍」,新修法案則是規定除了本俸外,勞工前兩個小時 : 的加班費提升至一.三四倍,第三個小時以後的加班費則增加至一.六七倍,加班費因此 : 提高不少。 雞7+1啦, 我沒事要讓人領個2.33倍?我為啥不乾脆平時找人打兩天鐘點零工、建教合作就好? 還剩0.33幫人保險勒 我這樣一來無壓榨老員工、二來還促進就業、三來活用建教合作減少產學落差 why not? 因為就是這筆東西顯然是甭支出的,現在想法胡扯啊。 : 以平均每小時工資為一五○元的勞工為例,現行規定,加班前兩小時,每小時可獲得五十 想太多,每小時工資要達150月薪就是四萬五,能有幾多人? 反而是以時薪算薪資的有可能達到這數字,但他們可能一個月就九千 作60小時而已。 孬基法中,月薪的薪資除出來的時薪,是不受時薪制度保障的。 不然敢給22K的,早都抓去關。 : 元加班費,第三個小時開始,每小時加班費可領一百元,做多久領多少。若換成新制,休 : 息日加班前兩個小時,每一小時可領到兩百元加班費,第三個小時開始則上升至兩百五十 : 元。即便只加班一小時,也能領取前四個小時的加班費,共九百元。 : 新修法案也增訂「以價制量」條款,若勞工利用休息日加班,加班時間不足四小時,雇主 : 仍要支付四個小時的加班費;若超過四小時、不滿八小時,雇主必須支付八小時的加班費 : ;若超過八小時,再以十二小時計。 雞7+1啦 當然是加到四小時或八小時啊。會不會算數? 以休日加上假日, 我真的可以請打工的臨時工幫我一週幹三天 若有奶大能幹的另行提拔之 你說這些資方人現在不討論臨時工的保費問題, 是真不懂用錢產生最大效率,還是根本就不打算開這筆費用? : 郭國文強調,提高休息日加班費勢必增加雇主的成本,就是希望能因此讓勞工能擁有充分 : 休息,減少週休二日被零碎工時打斷。 : 工商團體反彈:退無可退 : 行政院高層28日會同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緊急與工總理事長許勝雄等工商團體大老 : 溝通,希望取得「諒解」,但與會人士仍都表明「不支持」,因為一旦提高加班費,可能 : 排擠年終獎金及加薪,且最先衝擊的就是國營企業,勢必新增百億元的加班費,若因此虧 : 損,豈不是全民買單? : 據透露,溝通到最後,工商大老無奈表示:「既然政府已經決定了,那就去做吧!」但工 : 總及商總都表示已經退無可退,不清楚政院所說「諒解」是什麼意思?堅持應維持原先談 : 定的兩倍加班費。 : 取消7天國假 928前修法 : 行政院今天(29日)將由政務委員林萬億審查新修法版本,完成審查後隨即送明天的行政 : 院院會通過,再送立法院審議,希望趕在立院七月十五日休會前完成修法,不然就請民進 : 黨團提請加開臨時會或二次臨時會,全力爭取在臨時會完成初審,再於九月中旬以前的立 : 法院新會期完成修法,並立即公布施行,屆時九二八教師節就不用多放假一天了。 : 不能加薪就給假 : 加班就多付錢 : 很難嗎? 剩下皆遁詞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1.193.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67230538.A.827.html

06/30 08:34, , 1F
36k吧!
06/30 08:34, 1F

06/30 08:52, , 2F
可是最低月薪20008是用120算的噢
06/30 08:52, 2F
神妙的算法 120 x 8 x 22 = 21120 要怎得到20008? 不過業界工作時數都是8 x 30 = 240 多謝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3.16), 06/30/2016 10:37:09

06/30 10:43, , 3F
算法是
06/30 10:43, 3F

06/30 10:43, , 4F
52週*5天=260天
06/30 10:43, 4F

06/30 10:43, , 5F
260-10天國定假日=250
06/30 10:43, 5F

06/30 10:43, , 6F
250*8=2000(一年工作時數)
06/30 10:43, 6F

06/30 10:45, , 7F
20008*12=240096(年薪)
06/30 10:45, 7F

06/30 10:45, , 8F
240096/2000=120.048 120
06/30 10:45, 8F

06/30 10:46, , 9F
知道了嗎?你的最低月薪也是符合勞基法的120
06/30 10:46, 9F

06/30 10:47, , 10F
算最低月薪的時候假定六日不給薪,但是算加班費的時候就
06/30 10:47, 10F

06/30 10:47, , 11F
假設六日給薪
06/30 10:47, 11F

06/30 10:47, , 12F
所以才會有加班費的基礎比最低薪資還低
06/30 10:47, 12F
原來如此,感謝 搞了老半天,政府的算法已經改變了.... 那那些堅持自己工時以240的公司,不就自陷其構? ※ 編輯: unclefucka (124.11.193.16), 06/30/2016 11:20:18

06/30 12:59, , 13F
超詭異啊,問題是勞動部自己提供的加班費算法也是以240算
06/30 12:59, 13F

06/30 12:59, , 14F
,同樣都是月薪有兩種算法
06/30 12:59, 14F

07/01 21:54, , 15F
150*8*30=36000......36K,很難?
07/01 21:54, 15F
文章代碼(AID): #1NT2bAWd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NT2bAWd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