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資遣的一些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Matt)時間10年前 (2016/08/05 19:30), 10年前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幫朋友的媽媽問簡稱A A再進入公司自己選擇約聘人員身份 訂期契約兩年 合約到期無再簽約 仍以約聘人員身份在職 持續工作至今已經9年 今日公司要資遣A 上網查此狀況應以非定期契約給予資遣費 新制1年0.5個月 最後6個月實領薪資平均薪資 (這是爬文爬到的 我在勞動不網站沒找到計算方式) 但公司今天派人來要他簽資遣單 條件如下 工作9年 資遣費用 底薪*4.5個月*.025 該公司用約聘人員沒有資遣費為由 但是老闆會以勞基法的算法發給1/4作為遣散費 A不願意簽 但公司說這都是問過顧問的一切合法 請問大家這個情況公司真的沒有違法嗎? 朋友媽媽只能拿到1/4的資遣費? -- 1.地方的媽媽需要? A:老大。 B:老二。 C:以上皆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99.18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0396612.A.872.html ※ 編輯: KKL0141 (118.99.181.29), 08/05/2016 19:31:14

08/05 19:34, , 1F
要問地方媽媽喔
08/05 19:34, 1F

08/05 19:35, , 2F
選C
08/05 19:35, 2F
D:老大的老二

08/05 19:48, , 3F
約聘也有全額的資遣費
08/05 19:48, 3F
只是也覺得很奇怪 這間公司還說有請顧問 顧問說一切合法 我怎麼幫他看都是違法的 實在很奇怪

08/05 19:54, , 4F
合約超過兩年無間隔就視作不定期,故應該是9年年資(
08/05 19:54, 4F

08/05 19:54, , 5F
4.5*前六個月平均薪資),勞基法第9條可以參考看看
08/05 19:54, 5F

08/05 19:55, , 6F
不需要過度臆測,有疑問請洽當地勞工主管機關,談
08/05 19:55, 6F

08/05 19:55, , 7F
不容就協商,其實很簡單。
08/05 19:55, 7F
可是這只是口頭第一次談資遣 就這樣直接去勞保局可以嗎? 目前也沒有收集任何證據 公司叫A做到8/31 以不簽為前提 那9/1號還需要去公司嗎?

08/05 22:45, , 8F
建議 直接申訴勞工局做勞資協商,別再浪費時間了...
08/05 22:45, 8F

08/05 22:45, , 9F
慣老闆只會欺負勞工不懂法律
08/05 22:45, 9F
A是滿硬的表明沒有照勞基法給資遣費就是不簽 請問這樣時間到該怎麼辦啊? ※ 編輯: KKL0141 (219.84.233.172), 08/06/2016 03:23:27

08/07 23:44, , 10F
當然是直接申請勞資爭議協調了,公司騙人不懂
08/07 23:44, 10F

08/07 23:46, , 11F
主張為不定期契約、足額資遣費,和離職證明書
08/07 23:46, 11F
我會再轉告 謝謝 那目前要先簽離職跟遣散嗎? 因為僵在那邊很奇怪 是否簽完再跟其他資料一起去勞工局 還是打死不簽?等時候到再去勞工局 ※ 編輯: KKL0141 (27.246.128.78), 08/08/2016 15:40:47 ※ 編輯: KKL0141 (27.246.128.78), 08/08/2016 16:55:46
文章代碼(AID): #1Nf7Z4Xo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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