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未滿一個月,休假不給薪?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鍵盤廚師)時間10年前 (2016/08/12 19:16),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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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在知名連鎖餐飲集團上班 因為一些原因,做了12天後辭職 薪水是底26K+1K全勤 12天內休假3天 我自己的算法是26000/30=867 日薪 867*12=10404 加上公司說加班費一小時130 (我知道這明顯違法) 而且無論加幾小時,我還看到班表有人每天做14小時 休假不到5天 我的班表12天內總共加班時數是8小時 8*130=1040 制服扣1500,這也很扯 兩件穿過的破衣服 不過下個月會歸還入帳 最後實領只有7000出頭 目前正在詢問原公司薪資算法,不排除提出檢舉 但我想知道為什麼勞基法要用除以240這種奇怪的算法? 方便計算嗎,我覺得一點都不方便 感覺變相騙勞工月薪很高,其實工作時數更高 你也不會發現 不會認真去算 導致月薪在3萬以下,領時薪的人還賺比較多,責任比較少 想來就來 生意好就請假 在算加班費上也很虧,1.33倍看起來很多 就領25K的人來說,1小時加班也才138 比時薪人員多18元 建議大家看到資方條件在比較的時候,先去算算時薪怎樣 之前有人介紹我到海產熱炒 月薪42K 那月休和時數太可怕...雖然工作還是各有需求就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6.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1000610.A.4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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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月薪制,六,日也要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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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字上來加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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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為了不要在讓人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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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勞動契約上面載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職,該月以日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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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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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符合原Po的薪資了,但加班費看起來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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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字要注意唷。我就被通知要告毀損名譽唷
08/12 21:26, 7F
文章代碼(AID): #1NhR0YI-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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