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修正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收收)時間10年前 (2016/08/15 20:49), 9年前編輯推噓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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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晚安 此次修改之板規為 3-8 個資保護之版規 原有版規 〈8〉散佈他人個人資訊及隱私 ※ 包含發/推/噓文/簽名檔,未經同意公佈他人隱私, (例如:真實姓名、電話、住址、照片、水球、站內外信件、FB等個人隱私…等) 違者處禁言三十天。 註:若推/噓文有散佈他人個人資訊或隱私之行為,板主得請求原發文者協助刪除該 推文;若發文有散佈他人個人資訊或隱私之行為,板主得逕行刪文不另行公告 並於標題註明刪除原因。 修正為 〈8〉散佈他人個人資訊及隱私 ※ 包含發/推/噓文/簽名檔,除自身之資料外,他人個資一律不得發佈, (例如:真實姓名、電話、住址、照片、水球、站內外信件、FB等個人隱私…等, 可連結至本人之資訊亦同) 若推/噓文有散佈他人個人資訊或隱私之行為,板主得請求原發文者刪除該推文 ,或由版主自行刪除。 若發文、簽名檔有散佈他人個人資訊或隱私之行為,板主得逕行刪文, 並於標題註明刪除原因。 違者處禁言30日。 ------------------------------------------------------------------------------ 原有版規內「未經他人同意」該句 版主很難去證明發文者是否有經過他人同意 周末有篇文章,文內圖片有出現他人個資 經檢舉後雖有刪除 但原發文者要求版主檢視檢舉者身分是否為當事人 當時我有詢問檢舉者 但在來信過程中發現,版主其實並無權利要求對方提供身份 版主並無公權力,檢舉者也無義務提供個人身分資料給版主 且依原有版規解釋,提供證據一方應是在發文方 不管檢舉方是否為當事人,都不影響到發文方違規之事實 就算檢舉者非當事人,我認為檢舉也是成立的 後續經版主群討論 認為原有版規的「未經他人同意」 應修正成自身資料外,他人的個資發佈都是違規 因未經同意的證明有難度 若發文者發表100個人的個資,版主群沒有辦法確認該100個人是否都同意 或是發佈沒有使用PTT的人的個資 這些都很難去查證 這是當初訂定版規時的疏失 先跟各位抱歉 也希望之後有個資的圖,各位可以先馬賽克掉再上傳 小小題外話: 在這個濫訟的時代 無論是寫心得或爆掛之類的,希望各位發文時都能小心言詞 版上有很多公司在關注各位的文章 版主群時常接到公司要求版主刪文,不然就提告的信件 這種信收多了,也習慣了 只是沒想到前陣子,兩位版主真的被告了www 因為版上一篇心得文,該公司的負責人(?)不只告了發文者妨礙名譽 連兩位版主都一起告 兩位版主第一次的相見就是在刑事局做筆錄,也是滿有趣的經驗 所以請大家在發文的時,務必注意 不管是誹謗、妨礙名譽或是個資的散佈 都要小心 以上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89.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1265375.A.CA9.html

08/16 02:29, , 1F
會是我被起底嗎?我半天沒上ptt。
08/16 02:29, 1F

08/16 05:09, , 2F
請教一下文中透漏的個資是不是本人又該如何判斷啊?
08/16 05:09, 2F

08/16 07:34, , 3F
會排除個人資訊原因在於 版上的心得、問題、履歷文,
08/16 07:34, 3F

08/16 07:34, , 4F
發文者或多或少都會公開自己的個資,若一併禁止的話會
08/16 07:34, 4F

08/16 07:34, , 5F
影響到真心想發文分享的版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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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7:37, , 6F
個人個資的判斷,若版主群接到檢舉,會先以該帳號過去
08/16 07:37, 6F

08/16 07:37, , 7F
的發文、推噓文紀錄去判斷,換言之就是在版主可查到的
08/16 07:37, 7F

08/16 07:37, , 8F
證據範圍內去判斷,若無法判定是非為本人,可能就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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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07:37, , 9F
導檢舉者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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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3:10, , 10F
比較想問法院判決書能不能公布?公布會違反版規嗎?
08/16 13:10, 10F

08/16 13:10, , 11F
不會的話到想知道是誰去告版主的。
08/16 13:10, 11F

08/16 14:58, , 12F
判決書的話在網路上都找得到,版主的案子還不確定會不
08/16 14:58, 12F

08/16 14:58, , 13F
會起訴 所以也不確定會不會有判決書
08/16 14:58, 13F

08/16 14:59, , 14F
但希望是不起訴啦 請假做筆錄、上法院真的很麻煩 (汗
08/16 14:59, 14F

08/16 18:56, , 15F
如果是我被告我會生氣要求ㄧ千至少補償兩千。
08/16 18:56, 15F

08/16 21:00, , 16F
是有考慮回告誣告 但目前還在等後續~
08/16 21:00, 16F
※ 編輯: hydra60319 (59.115.187.202), 08/16/2016 21:00:46
文章代碼(AID): #1NiRfVof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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