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追討獎金及違約金
友人日前想離職
但她的薪資分為 27000的本薪 跟5000元的"駐點獎金"
當初簽約一年 契約上有載明 若未滿一年離職
則需賠償之前發放的所有駐點獎金 和相同金額之違約金
也就是她九月離職的話 要賠5000*8 *2
請問這是完全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45.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71575864.A.5BF.html
→
08/19 11:13, , 1F
08/19 11:13, 1F
→
08/19 11:13, , 2F
08/19 11:13, 2F
推
08/19 12:39, , 3F
08/19 12:39, 3F
Salar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51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