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天數、交接、請假事宜已刪文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7年前 (2018/08/10 09:33),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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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最快最無顧慮的方式離職 1、目前工作再兩個月滿兩年, 故在正式離職前要提前20天告知雇主 2、有年假7日未請 -- 1.請問我今日8/10提離職 正式離職日為8/30 還是得須扣除周休變成9/5 2.提完離職後 我有交接之義務嗎? 必須等到公司找到新人出現 3.因現在手上有兩個新案子 但在我離職前,是無法完全結束或告一段落 我是否要先告知雇主這件事情 請他先安排我將其他可以告一段落的案子結束 4.告知離職後 可以申請年假嗎?或是申請事假? >>>若因離職交接不完整而影響公司權益,公司是可以提出損害賠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2.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33864832.A.39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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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0(20天是含六日)2.20天內交接,有沒有人來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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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問題。 3.同上在8/30前能做就做,剩下的就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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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問題。 4.都可以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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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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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9:53, 7年前 , 5F
特休就請掉吧,交接這種事應該是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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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提早告知就是為了讓公司有時間準備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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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安排 交接也不是員工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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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20天不是20個工作天 2. 勞基法沒有說要交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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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是公司的不是你的 4. 當然可以,你還在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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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13:54, 7年前 , 10F
休假記得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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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22:10, 7年前 , 11F
ㄒㄧㄡ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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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22:11, 7年前 , 12F
休假可能需要提前跟人資確認,因為要算薪水
08/10 22:11, 12F
文章代碼(AID): #1RREk0EU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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