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時特休問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黑色瘋雲)時間7年前 (2019/01/17 11:17), 編輯推噓2(2011)
留言13則, 7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概說明現況就是 小弟我於105/11/15任職於現在的公司,如今已滿2年又兩個月,但公司用週年制的算法且還說試用期的時間不列入計算。 我至少要2/15才會有10天特休(然而其實這好像是違法的。 然後我之後預計三月多離職,鑒於之前公司好像有發生過類似特休的勞資糾紛,那時候公司說要按比例休且不能換成錢,可是我查詢了一下,只有曆年制才能按比例,所以當時就爆炸了。 所以假如公司的思維還是之前那樣,那我只能 休1天,勢必有9天,公司不給休也不給錢,這時候就矛盾了。 想請問我上面說的情況,是有沒有錯呢? 不知道該如何拿到這個特休權利。 ----- 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H449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17.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7695054.A.75F.html

01/17 12:05, 7年前 , 1F
調解、提
01/17 12:05, 1F

01/17 12:25, 7年前 , 2F
試用期 要算進去吧
01/17 12:25, 2F

01/17 12:49, 7年前 , 3F
收集證據,跟公司攤牌,不然就檢舉勞工局,最後勞
01/17 12:49, 3F

01/17 12:49, 7年前 , 4F
基法裡面沒有試用期,所以不能不算...
01/17 12:49, 4F

01/17 13:45, 7年前 , 5F
如果要提告的話,也是要先調解,不爽的話也是可以直接
01/17 13:45, 5F

01/17 13:45, 7年前 , 6F
檢舉,搞不好公司不想被罰錢就直接換錢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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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5:31, 7年前 , 7F
前面有員工鬧到勞動局離職的,所以我想要正常的離職,但看
01/17 15:31, 7F

01/17 15:31, 7年前 , 8F
起來是不太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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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9:16, 7年前 , 9F
勞工局搬出來 錢跟休 讓他自己選
01/17 19:16, 9F

01/19 01:45, 7年前 , 10F
勞基法早就將「試用期」取消 故公司所說試用期不算 就已經
01/19 01:45, 10F

01/19 01:45, 7年前 , 11F
違法...
01/19 01:45, 11F

01/20 11:00, 7年前 , 12F
感謝大大們的指點,之後離職我會想辦法爭取到應有的薪資及
01/20 11:00, 12F

01/20 11:00, 7年前 , 13F
特休
01/20 11:00, 13F
文章代碼(AID): #1SF_FETV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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