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迫簽署離職後…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音羽レオン)時間6年前 (2019/12/14 07:43), 編輯推噓6(829)
留言19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朋友沒有帳號 代Po 版上各位前輩們好,再請前輩們幫忙解惑 前情摘要:年資將近5年,疑似因陸續病假請太多(未超出勞基法規定天數)導致主管認為影 響到他們之後決定做出這些事。 小弟的朋友最近被誣賴偷竊並被公司主管逼迫簽署離職文件(已簽),想請問這份文件若是成 功舉證無偷竊事實那是否還具有效力? (無法舉證被逼迫事實,最多只有同事作證和監視器錄到被叫進小房間1:1談話) (離職文件內容是勾選"開除",原因是其它:"偷竊") 然實際上並無偷竊意圖和行為,朋友只是把一個不知道是哪位同事放的"髒水杯"拿到廁所沖 洗,如廁後忘記攜出,之後水杯的主人遍尋不著索性上報主管,主管調監視器後發現朋友拿 走水杯進入廁所,但並未再攜出,剛好找到碴就以此認定朋友偷竊,事實是朋友上工作崗位 後按照員工守則-檯面上不得放置個人物品、水杯、飲料、食物,才把水杯拿去廁所…事後 從廁所拿出水杯的人是主管…之後就把朋友叫進去房間逼迫簽署文件,不簽就不放人走,朋 友表示一直被精神壓力轟炸(打卡與監視器紀錄也明確顯示離下班時間已有明顯差距)下最終 還是簽了…然後主管告知隔天不用去上班了,公司群組在當天午夜被踢出。 目前已申請調解,證據資料也都備齊並且法律諮詢過 但還是想請問各位前輩先進們,這件事如果成功舉證無偷竊事實與意圖,那離職文件是否就 不會具有效用?另外想說因為一個杯子,這樣有影響到公司財產還是甚麼…能這樣逼人離職 的嗎? 補充說明,朋友準備調解會議的資料後發現公司一堆違法事實…包含勞健保低報、勞保晚報 將近1個月、發現扣繳憑單被高報等,大概整個公司近50人都權益受損… 再請眾前輩們解惑,後續有結果會再更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145.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76280617.A.44F.html

12/14 07:49, 6年前 , 1F
補充說明:文件的部份資方也未給副本,因認為是被迫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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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交接也尚未完成(制服等物品尚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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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7:52, 6年前 , 3F
傻傻的……公司把你關進小房間不放人,是妨礙自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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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7:52, 6年前 , 4F
把主管告到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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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09:54, 6年前 , 5F
資料準備好,開告了!記得把公司違法的部分都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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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主管會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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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02, 6年前 , 7F
太乖了... 當初小房間應直接手機拿起來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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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09, 6年前 , 8F
不簽不能走就告非法禁錮了啊 傻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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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校應落實基本勞資法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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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0:12, 6年前 , 10F
一堆被慣老闆慣公司唬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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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2:03, 6年前 , 11F
蒐證 找勞工局 然後你朋友是三歲歲嗎?
12/14 12:03, 11F

12/14 13:00, 6年前 , 12F
吞下去不就表示有偷 就是找個理由開除不要被騙了
12/14 13:00, 12F

12/14 13:07, 6年前 , 13F
大概是事情發生的太突然,當下被叫去小房間也沒帶著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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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3:07, 6年前 , 14F
之類的,沒遇過這種事真的就是容易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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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9:27, 6年前 , 15F
會被唬就代表還沒繳過學費沒有被騙過,對其他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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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9:27, 6年前 , 16F
,那就吞下去當作繳學費吧,下次就不會被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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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21:17, 6年前 , 17F
菜 記得反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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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48, 6年前 , 18F
你可以跨年後再來告,會更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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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02:49, 6年前 , 19F
不管簽什麼文件法院上是拿不上檯面的
12/17 02:49, 19F
文章代碼(AID): #1Tz28fHF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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