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種狀況是否該離職自己創業
※ 引述《LuckyStrike7 (別搞笑了)》之銘言:
: 大家好,最近碰到一個狀況
: 我在親戚開的一間極迷你的家族企業上班,
: 公司成員只有老闆、A親戚、B親戚、我,
: 老闆基本上已退休,公司營運只有A、B跟我在處理,
: 公司的客戶也只有三個,分別是甲、乙、丙。
: 在我來之前,A、B兩位基本上只願意接甲、乙的案子,因為他們覺得丙的案子很難做,
: 所以跟丙也沒什麼往來,是到我來了兩年之後,我覺得只靠甲、乙客戶這樣不行,
: 開始接觸丙客戶,進去他們公司自我介紹、發名片等等的,才慢慢開始有丙客戶的案子。
: 目前就維持A、B負責甲乙,我獨力負責丙客戶的狀況(真的是獨力沒有任何協助、後援)。
: 時至今日,丙客戶帶來的利潤大約占公司總利潤的七成,甲乙客戶加起來大概三成,
: 而年終獎金則是老闆先拿走總利潤大約55~65%,剩下的我跟A、B平分,
: 直到最近,老闆找我說他準備一年內讓A、B退休(都已滿65歲),
: 然後想找他女兒來公司上班,由我帶她、教她,以後公司就由我跟他女兒一起經營,
: 然後利潤「一人一半」。
你老闆其實原本應該是另一種做法:
他女兒由 A, B 來帶, A, B 退休後就由女兒接手原本 A , B 的業務和分潤
一樣他先拿走總利潤大約 55~65 % , 剩下的你和他女兒分
一切都和你沒什麼關係, 你拿的錢也不會改變
: 我聽了實在很傻眼,以前在這邊上班,我是員工你是老闆,錢要怎麼分那是你的事情,
: 但現在老人都要退了,又要把你什麼都不會的女兒拉來跟我一人一半,
: 我左思右想都覺得不合理。
不過他願意改變方式, 讓你和他一人一半, 讓你能拿的錢變比以前多
: 於是我跟老闆提出另一個方案,他女兒還在學習的前三年,
: 公司保障她可以拿到利潤的2成,三年後,她可以獨立作業了,
: 利潤的八成是論功行賞,剩下兩成一人一半。
: 但老闆堅持要原本的一人一半,並跟我說,外面沒有哪一個老闆會給我一半,
: 甚至說出了我忘恩負義等等的話。
所以他當然覺得你忘恩負義
: 我當然知道外面的老闆不會給我一半,但問題是,
: 現在所有事情是我在做,錢是我在賺,我真的不懂到底為什麼要分一半給別人。
因為你是員工, 甚至你不是股東
: 想問版友的是
: 1.是不是我太貪心了? 會不會其實人家給我一半已經很好了?
坦白說, 是
你只是員工, 甚至不是股東, 老實說他這樣分潤給你, 如果他背後還有其他股東
他也對那些股東不好交待
另外, 老闆和員工還有二個差別
1. 公司資本額是他撐起來的, 很多時候, 公司資本額=公司的信用程度
你要自己創業還得自己從頭累積這些東西
2. 他是公司的法律負責人,
最近的事 米酵酸 , 遠一點的媽媽嘴, 還有許多工安意外死人的
公司負責人在法律上都脫不了關係
擔法律風險拿多一點, 老實說剛好而已
: 2.因為丙客戶所有的聯絡方式/工作相關資料都在我手上,
: 丙客戶也跟我說他們是對我的人,而不是對我們公司,我如果要自己創業,
: 丙客戶也承諾會繼續跟我往來,那我是不是應該直接自己創業,把丙客戶帶走呢?
: 謝謝大家,為這件鳥事煩惱好幾個月了。
你只看得到客戶的聯絡, 工作的內容, 客戶和你的私人承諾
這些都只是員工思維而己
這樣要創業我會覺得不太會像你想的這麼樂觀
陪你老闆多磨幾年再出來, 對你自己也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1.104.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12564440.A.E2A.html
推
04/08 19:53,
7月前
, 1F
04/08 19:53, 1F
→
04/08 19:53,
7月前
, 2F
04/08 19:53, 2F
推
04/09 09:44,
7月前
, 3F
04/09 09:44, 3F
→
04/09 09:46,
7月前
, 4F
04/09 09:46, 4F
→
04/09 09:47,
7月前
, 5F
04/09 09:47, 5F
推
04/09 09:47,
7月前
, 6F
04/09 09:47, 6F
→
04/09 09:48,
7月前
, 7F
04/09 09:48, 7F
→
04/09 09:48,
7月前
, 8F
04/09 09:48, 8F
→
04/09 09:48,
7月前
, 9F
04/09 09:48, 9F
推
04/09 09:51,
7月前
, 10F
04/09 09:51, 10F
→
04/09 09:51,
7月前
, 11F
04/09 09:51, 11F
→
04/09 09:52,
7月前
, 12F
04/09 09:52, 12F
→
04/09 09:52,
7月前
, 13F
04/09 09:52, 13F
推
04/09 13:18,
7月前
, 14F
04/09 13:18, 14F
推
04/09 13:20,
7月前
, 15F
04/09 13:20, 15F
推
04/09 15:05,
7月前
, 16F
04/09 15:05, 16F
→
04/09 15:05,
7月前
, 17F
04/09 15:05, 17F
→
04/09 15:10,
7月前
, 18F
04/09 15:10, 18F
推
04/09 15:20,
7月前
, 19F
04/09 15:20, 19F
→
04/09 17:38,
7月前
, 20F
04/09 17:38, 20F
推
04/09 19:57,
7月前
, 21F
04/09 19:57, 21F
推
04/09 22:04,
7月前
, 22F
04/09 22:04, 22F
→
04/09 22:04,
7月前
, 23F
04/09 22:04, 23F
→
04/09 22:04,
7月前
, 24F
04/09 22:04, 24F
推
04/09 22:30,
7月前
, 25F
04/09 22:30, 25F
推
04/09 23:26,
7月前
, 26F
04/09 23:26, 26F
→
04/09 23:27,
7月前
, 27F
04/09 23:27, 27F
→
04/10 01:54,
7月前
, 28F
04/10 01:54, 28F
→
04/10 20:05,
7月前
, 29F
04/10 20:05, 29F
推
04/11 08:15,
7月前
, 30F
04/11 08:15, 30F
推
04/11 09:45,
7月前
, 31F
04/11 09:45, 31F
推
04/11 10:51,
7月前
, 32F
04/11 10:51, 32F
推
04/11 13:45,
7月前
, 33F
04/11 13:45, 3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alary 近期熱門文章
17
20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