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該走法律途徑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莓味)時間1天前 (2025/01/14 14:17), 1天前編輯推噓7(9224)
留言35則, 14人參與, 9小時前最新討論串1/1
本版首po,請各位見諒 我前陣子被待了九個月的公司“解僱” 原因是不適任該職位,這我本人也同意 於是離職有簽離職切結書(關於不適任的原因) 想當然爾我有想爭取資遣費和失業補助 資遣費他們說要公司無預警倒閉 或無緣無故叫我離開才符合(而我的離開理由明確 所以資遣費沒有我覺得就算了,算是合理 再來是重點,失業補助的部分 目前我的失業補助也跟著卡住沒辦法領 因為就業服務處那邊要的文件不符 他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和詳細法條資料附在上面 公司表示說我是被“解僱”而不是“非自願離職” 所以沒辦法開相關東西給我 再聯絡就業服務處說明,他們表示只能去勞工局申訴 走司法途徑跑法院等等 我上網查一下,似乎解僱真的不能領補助 但對我來說那是比較需要的暫時收入 朋友也覺得只要我沒有自願離開就是非自願離職 所以現在不知道該不該走這個程序呢?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S9280 -- 要是人生有五次就好了。 這樣的話我五次都要住在不同的地方 五次都要吃不同的東西吃的飽飽的 五次都要做不同的工作 然後五次都要,喜歡上同一個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36835464.A.773.html

01/14 15:14, 1天前 , 1F
你都自己簽離職單了,而且離職原因你也同意,這樣
01/14 15:14, 1F

01/14 15:14可, , 2F
還有誰能救你?
01/14 15:14可, 2F
是他們列的是事實 所以我才簽

01/14 15:21主, , 3F
你只是不適任,不是懲戒解雇吧
01/14 15:21主, 3F
要是不適任 但他們說性質就是解僱

01/14 15:22, 1天前 , 4F
你簽了離職單 沒救
01/14 15:22, 4F

01/14 15:23, 1天前 , 5F
如果真的是解僱,你離職切結書上真的只有寫不適任?
01/14 15:23, 5F

01/14 15:25, 1天前 , 6F
講白一點你是被唬了 實際上是自願離職
01/14 15:25, 6F

01/14 16:08侵, , 7F
你有重大暴行以下犯上??還是嚴重侵害公司利益??
01/14 16:08侵, 7F
害公司利益 但沒到嚴重 我是不太懂這個標準

01/14 16:08, 1天前 , 8F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
01/14 16:08, 8F

01/14 16:09, 1天前 , 9F
之虞。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
01/14 16:09, 9F

01/14 16:09, 1天前 , 10F
勞工,實施暴行或者重大侮辱之行為者。三、受有期徒刑以上行
01/14 16:09, 10F

01/14 16:10, 1天前 , 11F
之宣告確定,而未喻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四、違反勞動契
01/14 16:10, 11F

01/14 16:10, 1天前 , 12F
約或工作規定,情節重大者。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
01/14 16:10, 12F

01/14 16:11, 1天前 , 13F
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露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祕密,
01/14 16:11, 13F

01/14 16:11, 1天前 , 14F
至雇主受有損害者。六、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
01/14 16:11, 14F

01/14 16:11他, , 15F
工達六日者。
01/14 16:11他, 15F
們說是第四項

01/14 16:42, 1天前 , 16F
"離職"切結書 外人看來你是自願離職啊
01/14 16:42, 16F

01/14 16:43所, , 17F
你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不要花時間和公司吵
01/14 16:43所, 17F
以建議申訴嗎?即使我贏面不大?

01/14 16:54沒, , 18F
你是犯罪被開除是不是
01/14 16:54沒, 18F
有啦 就單純不適任 ※ 編輯: tilwemeet (39.1.4.157 臺灣), 01/14/2025 18:22:37

01/14 18:39, 1天前 , 19F
已經簽了感覺就沒救了
01/14 18:39, 19F

01/14 18:47, 1天前 , 20F
離職單你都簽了是在哈囉?
01/14 18:47, 20F

01/14 22:47, 1天前 , 21F
簽都簽了 你也說雇主所說是事實不是嗎
01/14 22:47, 21F

01/15 06:59, 17小時前 , 22F
酑O每個人的權利,沒人可以阻止你
01/15 06:59, 22F

01/15 06:59, 17小時前 , 23F
但是你已經簽了 現在後悔 用處不大
01/15 06:59, 23F

01/15 06:59, 17小時前 , 24F
你就是不甘心而已。
01/15 06:59, 24F

01/15 06:59, 17小時前 , 25F
上了法院 公司直接亮出來你簽名
01/15 06:59, 25F

01/15 06:59, 17小時前 , 26F
法官就已經內心有判斷了。浪費時間而已
01/15 06:59, 26F

01/15 06:59, 17小時前 , 27F
*「ﴠ是」 。上面第一行 亂碼了 補充一下
01/15 06:59, 27F

01/15 07:00, 17小時前 , 28F
「吉」 奇怪.批踢踢還鎖 字 喔 第一次 發 現
01/15 07:00, 28F

01/15 07:32, 16小時前 , 29F
沒鎖字吧,要吉是您的權利,只是就是浪費資源跟時間而已
01/15 07:32, 29F

01/15 07:33, 16小時前 , 30F
亂碼比較容易出現在複製貼上或是字碼關係上
01/15 07:33, 30F

01/15 13:27, 10小時前 , 31F
簽完了沒救
01/15 13:27, 31F

01/15 13:33, 10小時前 , 32F
事實描述經過不清不處的,擠牙膏?
01/15 13:33, 32F

01/15 14:24, 9小時前 , 33F
原本覺得你只是不適任被公司騙自離 不過你又在回應說你有
01/15 14:24, 33F

01/15 14:26, 9小時前 , 34F
侵害公司利益 那到底你跟公司哪邊對就不好說了..
01/15 14:26, 34F

01/15 14:27, 9小時前 , 35F
自己先去問勞工局吧
01/15 14:27, 35F
文章代碼(AID): #1dXW68Tp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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