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公司易主後,提離職的時間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製塵鬥士)時間9小時前 (2025/09/12 08: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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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600271zxc (好人團勇氣顧問)》之銘言: : 請問各位 : 原本的公司易主後,新的老闆沒有要累積舊的年資。 : 我現在就是年資不到三個月的菜鳥,請問提離職的話是否需要一個月前? : 還是當下即可離職 年資怎麼算? 勞工在公司工作,只要滿半年,就開始累積「年資」。年資會影響到你能不能請特休假、 遇到資遣或退休時能否領到錢。但實務上常常會有爭議,所以法律裡有一些明確的規定: 換約或合約中斷時間太短:如果合約到期或暫時停掉,但三個月內就再簽新約或繼續上班 ,前後的年資要合併算。 公司改組或被轉讓:勞工被新公司繼續留用的話,年資要算進去,新老闆要承認。 調職或換公司但同一個老闆:年資一樣要合併算。 年資起算日:就是你第一次被公司雇用的那天開始算。 法律施行前就在公司:以前的年資也會併入,不過特休、資遣、退休金等保障是法律生效 後才算。 留職停薪:停薪那段時間不算年資,但復職後前後年資要合併。 受傷或生病休養:不管是職災或一般病假,休養期間都算年資。 現在公司常常合併、轉賣或改組,舊員工的權益怎麼辦?法律也有規定: 年資要延續:新老闆要承認舊的年資:如果你被新公司留用,年資要延續。 新老闆要提前說清楚:新公司應該把未來的工作條件(薪資、福利等)講明白,或跟勞工 協商後重新簽約,避免大家心裡不安。勞工不同意新條件:如果新公司硬要改差的條件, 勞工不同意,可以依《勞基法》第14條規定,主動解約並請求資遣費。如果勞工因條件不 利或個人原因拒絕被新公司留用,原公司必須依《勞基法》第11條資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44.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57637690.A.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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