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資遣後的特休結算天數超級奇怪?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時間3小時前 (2026/02/04 19:28),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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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人生第一次被資遣(砍整個部門), 由於是外商,所以特休給假是優於勞基法的, 但目前接到的特休結算天數,怎麼看都很奇怪。 先交代一下背景,我是2019年5月31日入職, 最後工作日在2026年2月28日(年資為6.7年), 而我目前在公司的差勤系統,顯示特休仍有30天(公司規定的20天+10天去年未休轉移過來)。 公司人資目前提供兩種方案讓我選: 方案一(依公司政策): 由於我2026年只在職2個月→(20天÷12個月)× 2個月 = 3.33天 再加上2025年未休結轉10天=13.3天折現 (我不懂為何特休天數要除以12,我又不是第一年入職) 方案二(依勞基法): 人資說,因公司給假優於勞基法,我自到職日起在公司的累積休假天數已有104.5天, 而勞基法應享有的法定天數照我年資應該是78天,所以要我「返還」26.5天 (已休的要吐回來,等於變相逼我選13.3天?) 我的問題有三: 1. 離職年度用「在職月比例」算,只給13.3天(低於15天法定),這有合勞基法第38條? 2. 公司過去給予優於勞基法的假,離職時能主張追討/抵銷我已合法休完的假嗎? 3. 勞基法第38條第4項,離職未休特休應直接折算工資,不用回溯調整過往紀錄吧? 有鄉民大大或律師遇到這種計算方式嗎?勞動局函釋怎麼說? 其實當下有跟HR反應這兩種都怪怪,HR則表示這已經諮詢過APAC區的律師, 所以計算上沒有問題。 我文件是擺著還沒簽,但HR一直在催......大大們能給建議嗎? 萬分感激O_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0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70204490.A.A56.html

02/04 20:12, 2小時前 , 1F
你們應該是預給制度,所以按比例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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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17, 2小時前 , 2F
今年你沒上滿,怎麼會給20天呢?
02/04 20:17, 2F

02/04 20:45, 2小時前 , 3F

02/04 20:45, 2小時前 , 4F
勞動部有說明,特休不因勞工於年度內離職而變成為只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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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46, 2小時前 , 5F
例計給。所以.....最起碼有勞基法的15天?(還沒算去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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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47, 2小時前 , 6F
未休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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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47, 2小時前 , 7F
預給讓你除以12已經很佛了 而且也很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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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1, 2小時前 , 8F
勞動部那個解釋是依勞基法 「滿一年」「後」該給幾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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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1, 2小時前 , 9F
是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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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00, 2小時前 , 10F
你連結不也提到「一年又一個月」,那多出的一個月依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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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00, 2小時前 , 11F
本不用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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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05, 2小時前 , 12F
你那個20天是預給的,你去年做滿的給假已經休假完了。
02/04 21:05, 12F
文章代碼(AID): #1fWorAfM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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