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訴] 我的薪水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靖宇)時間17年前 (2008/06/07 00:09), 編輯推噓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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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sinchu 看板] 作者: yangkaichin (靖宇) 看板: Hsinchu 標題: [哭訴] 我的薪水 時間: Thu Jun 5 22:46:54 2008 之前在拉雅漢堡牛埔店工作 雖然沒有做很久 但是老闆談的薪水差太多了 前一個離職的員工 做大約十天 時薪原訂一百 以九十元一小時支付之 我做十八天 時薪原訂一百 實做一天七小時多 當初講是說一天以八小時計費 而今卻因為一日的曠職, 硬說我工作表現不佳,不在乎這份工作。 說以她的感覺,我只配領車馬費。 一天以三百元計! 工作十八天,預計薪水5400! 也就是說,每天早上四點起床五點上班到中午十二點半左右, 這樣子做了十八天,只能領五千四百元。 ========================== 不喜歡數學的人可以先離開啦~~~ 18X8X100=14400當初原訂金額 18X8X100-3000=11400這是他說曠職要扣三千元我答應他的金額,        也是我的最低限度。 如今卻只給5400,換算一下。 每日工作7.5hr,共18day,實做時數:135hr。 薪資共5400,平均時薪四十元整! 而且每日工作一定超過7.5hr! 請問各位版大,這樣子的我,可以向哪個機關申訴呢? 我媽媽告訴我, 因為上班都沒有打卡證明, 所以如果真的鬧大了, 老闆大可以概否認, 說從來沒有這個員工在這裡做過。 當然,這是最壞的打算。 請各位跟我買過東西的人啊~ 如果到時需要做證,請跳出來幫個忙啊! ++++++++++++++++++++++++++++ 當然,多少會有人想說, 一定是你工作不力, 雇主才會這樣對你的。 不過,說真的, 如果你在他麾下工作過, 你對整個社會的信心都會失去。 因為整個工作讓人很沒有成就感。 以我做服務業多年的經驗, 看見客人的歡笑和鼓勵是身為服務員最大的成就。 在拉雅牛埔店,當然有客人對我讚賞,也有客人對我批評。 這些我都接受。 因為,我忙的時候的確會顯示出不耐煩,這些我都知道。 只是今天去領薪水, 老闆娘的態度讓我極度不悅, 而且薪資過度不合理。 她讓我等了二十分鐘,才開始跟我談薪水的事。 而談論過程中,動輒提及礦職的事。 曠職我扣三千已經覺得很不合理了。 結果最後竟是如此結果。 談論過程讓我不悅: 資方:我看過監視錄影器,我覺得以你的表現,    不適合領你所開出來的價格。    而且你無故曠職,這對我們店裡造成很大的影響。 我:前兩天我都是抱病上班你也看到了,   星期三是因為真的體力不支,感冒加劇,到中午才醒來,   醒來後又昏昏沉沉。 資方:你不用說,你請假沒有提前講,就是不對。    況且身體不適,難道真的難過到連電話都不能打了嗎? 我:如果你這樣講,   那我給你扣三千全勤,其他照原訂時薪給付。   共11400元整。 資方:不可能!以你的工作表現,時薪一百,對你來說太高了。    除了你曠職之外,你還有太多行為讓我覺得你不適用這種時薪。 我:那你可以講,你都可以講,   你只要說得出來,我心服口服的話,那我也認了。 資方:我沒有那麼多時間跟你說,    而且你的"所作所為"你自己"心理有數"。 (不知道是我對文字敏感還怎樣,聽到那八個字,覺得好被污辱。) 我:那沒關係,你打算給我多少你就給,   我現在趕時間,我一樣簽收據給你。 資方:以你的工作態度而言,我跟吳先生認為你只能領車馬費。 我:車馬費?那你打算給多少? (我開始有點不悅。) 資方:一天三百元。 我:我不能接受!   這跟當初說的完全不同,   不同之外又相差太多。   我完全不能接受! 資方:你如果不能接受,你改天再跟吳先生談,    不過你要先約時間,因為我們不是每天都有空理這種事。 我:那你們電話沒換吧? 資方:我們不會沒事換電話。 我:那你們電話都會開機吧? 資方:我們平常都是開機著的啊! 我:那我難道不能知道我到底做了什麼,   讓你們只支付我車馬費嗎? 資方:你改天來再跟吳先生談。 ========================== 後來我提起包包就走人了! 整個過程十分不悅。 除了一開始懷著要領薪水的快樂心情, 後來談到薪水只餘5400,心情整個down。 麻煩各位父老鄉親兄弟姊姊們站出來啊! 這樣的強權,我們難道要接受嗎? 對了,曠職過後因為我已經排休, 結果他在我休假期間打來說, 我不用再去了。 就是這樣被解雇的。 -- ☆       我的相簿 我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user/yangkaichin       我的資料 我的留言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51.83 yangkaichin:轉錄至看板 ask 06/05 22:47 ※ 編輯: yangkaichin 來自: 123.195.51.83 (06/05 22:50)

06/05 22:50,
沒打卡證明!很麻煩~~砸店吧(誤)
06/05 22:50

06/05 22:52,
請問這位警專的大大~~你何時跑去打工 快點考上吧
06/05 22:52

06/05 22:52,
你老闆真的太壞了~要省錢也不能這樣對員工!!!
06/05 22:52

06/05 22:58,
噗!我應該考不上了啦!你是哪位啊?
06/05 22:58

06/05 22:59,
加油一點吧!! 應該不是很難才對
06/05 22:59

06/05 23:00,
都沒有的話大概就真的沒啥機會了
06/05 23:00

06/05 23:01,
有監視器嗎... 勞工局可以申訴 對方會輸..
06/05 23:01

06/05 23:04,
. . .
06/05 23:04

06/05 23:04,
叫他舉例卻又推說沒時間。
06/05 23:04

06/05 23:04,
有監視器,他就是以監視器內容說我工作態度不佳。
06/05 23:04

06/05 23:04,
推文反了...sorry...
06/05 23:04

06/05 23:06,
找蘋果看他怕不怕生意爛掉~~
06/05 23:06

06/05 23:06,
他打算關店,因為員工一個個都被氣走了。
06/05 23:06

06/05 23:07,
老闆的態度讓員工無法接受,當初開店的四個員工,
06/05 23:07

06/05 23:07,
已經完全離開,只剩醫師的朋友在幫忙。
06/05 23:07

06/05 23:08,
那你可以拿監視器的上下班時間 舉證 嗯嗯 大概是這樣
06/05 23:08

06/05 23:09,
監視器是老闆的,他哪會傻傻拿出來啊!
06/05 23:09

06/05 23:09,
況且,我們兩個尚未領薪的員工,真的無法舉證。
06/05 23:09

06/05 23:09,
如果請附近居民來說,有可能當證據嗎?
06/05 23:09

06/05 23:11,
這一張蜘蛛在那裡!是在光復路toyota附近嗎..
06/05 23:11

06/05 23:11,
06/05 23:11

06/05 23:14,
樓上推錯文?
06/05 23:14

06/05 23:15,
實際工作時間平均時薪低於95元就可以申訴, 有申訴有機會
06/05 23:15

06/05 23:21,
剛剛幫你查了一下 假設全員工都無打卡制度 可以申訴~
06/05 23:21

06/05 23:22,
先上勞工局寫申訴書吧..假如不清楚 可以明天打去問看看
06/05 23:22

06/05 23:23,
找時間去理論時, 帶著蘋果及錄音筆..
06/05 23:23

06/05 23:33,
也太扯了吧 這種爛老闆跟他爭到底拉
06/05 23:33

06/05 23:34,
再發個好文徵徵人 一定會有其他人上當的 免洗工讀生
06/05 23:34

06/05 23:35,
推先上勞工局寫申訴書.一切依法行政.加油
06/05 23:35

06/05 23:36,
記得要回來回報戰情.
06/05 23:36

06/05 23:44,
這種老闆太過分了吧...告死他\__/
06/05 23:44

06/05 23:44,
PTTLiftLaw 很多這種例子,爬一下文就知道很好申訴成功的
06/05 23:44

06/05 23:56,
讓他倒店吧~~發不出薪水.搪塞一堆理由.不過沒有簽到本很
06/05 23:56

06/05 23:57,
把你的文修掉,不要有徵人那段!這樣對你不利
06/05 23:57

06/05 23:57,
難證明你的清白.但要求資方提在職工作證明來反駁
06/05 23:57

06/05 23:59,
但不是說有監視器 要求提出來看呢??
06/05 23:59
※ 編輯: yangkaichin 來自: 123.195.51.83 (06/06 00:04)

06/06 00:07,
我不會去那邊買了
06/06 00:07

06/06 00:15,
只有單方說明…不予置評,再多話就鄉民化了
06/06 00:15

06/06 01:09,
哇靠,好惡劣的店家,這可以PO到黑店版了吧,之前我家
06/06 01:09

06/06 01:10,
的2個工讀生還跟我家的員工旅遊一起到印尼渡假勒
06/06 01:10

06/06 06:05,
成本物價一直升高 新竹的拉亞卻一直開
06/06 06:05

06/06 10:21,
無故曠職本來就是職場大忌......
06/06 10:21

06/06 14:19,
去勞工局申訴他!!!
06/06 14:19

06/06 16:07,
我沒有看完 想也知道店家會怎樣說 找勞工局吧!
06/06 16:07

06/06 16:08,
之前也有一個超商老闆說 死也不會給我錢 最後也乖乖付款
06/06 16:08
-- ☆       我的相簿 我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user/yangkaichin       我的資料 我的留言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51.83

06/07 23:21, , 1F
不過要礦職三天 才會被火吧
06/07 23:21, 1F

06/08 02:18, , 2F
勞基法不是定假的,就算沒打卡,也有很多方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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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證,物證,包括你熟悉他餐廳的運作流程,都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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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勞基法有規定最低薪資,只要你願意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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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願意花時間,你贏得的不只會是區區的另外的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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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5千加上他的餐廳形象,如果那業主願意把自己的形象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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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如5千元,那你也該高興,等著看他能經營多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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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7:45, , 8F
推~申訴申訴..
06/10 17:45, 8F
文章代碼(AID): #18IM4kaR (Servic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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