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這樣的規定有違勞基法或其他相關規定嗎?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いつもひとりで.......)時間15年前 (2011/02/23 22:30),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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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目前在此公司擔任PART TIME計時工 因為公司改制所以有機會要變正職人員 但就因為公司改制 今日開會 公司新主管準備草擬新的員工守則 但看完後覺得有些地方怪怪的 如下所示 一.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凡遲到一次扣10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 扣半個月基本工資,八次停發當月工資, 十次(含)以上調降工資.遲到早退半小時作曠職處理. 二 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職處理. 曠職按三倍扣除當月工資. 請問各位這2點算合理嗎? 有違勞基法或其他相關法令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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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只要不違反罰不到的話就都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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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想也知道對公司合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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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合理 但是遵守並不困難吧 都是基本的注意事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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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職 很基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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