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個客訴,就被開除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時間11年前 (2014/07/20 11:11),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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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iel100 (ariel)》之銘言: : 本身是維修中心的前台人員 : 從事這行也一年多了,原本預計六月底就要離職 ... ... : 上勞資爭議調解,資方態度相當硬,堅決不撤消開除處分 : 請客位服務業大大評評理 : 如果這樣的客訴就被開除,服務業員工人權何在? 樓主情況並不符合勞基法的開除要件,雇主頂多只能用資遣,被應支付資遣費及 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特休假也應該要折合現金支付。 勞基法開除要件如下: 勞基法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43.21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05825912.A.43E.html

07/23 08:08, , 1F
謝謝版友的回覆,但是因為我有提過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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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8:11, , 2F
所以無法爭取資遣費,開了調解會資方堅持不更改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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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繼續上訴又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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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8:15, , 4F
就當作是個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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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8:19, , 5F
但是還是非常不服氣,就連調解委員都認為違反開除原則
07/23 08:19, 5F

07/23 08:21, , 6F
我承認我有錯,但這件事絕對不適用勞基12條第四款
07/23 08:21, 6F

07/23 08:25, , 7F
深深體會到小蝦米的無力感,以後要多小心行事
07/23 08:25, 7F

07/23 22:50, , 8F
拍拍,你有權力找到更好的,當作看清一個沒肩膀的人吧。
07/23 22:50, 8F
文章代碼(AID): #1JopDuG- (Servic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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