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百貨店舖可以把罰款轉嫁給僱員嗎?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small potato)時間10年前 (2015/05/03 00:57), 10年前編輯推噓13(13036)
留言49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因為我的朋友權限不足,所以請我幫他代PO 因為求助無門,希望大家可以給予建議!謝謝! 我的朋友在新竹知名百貨商場打工 擔任的是收銀的職務 前幾天因為不熟悉操作流程 將百貨收執的刷卡簽單給了客人 反而將應該給客人的收執簽單留了下來 簡單說就是給反了 現在百貨要求追回這一共七張的簽單 否則一張是罰款一千元 而他所服務的櫃位今天則是把這樣的訊息轉告給他 說如果客人沒有回店舖更換簽單 那麼罰款必須他自己吸收 故事大概到這邊 主要是想請問各位,店舖是可以要求員工自行吸收這類罰款的嗎?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29.18.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30585833.A.9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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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過類似的事,我是餐飲業,但主管說客人沒有異議其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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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上也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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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公司沒有損失應該不能這麼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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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一千是公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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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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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您說的是那間了。我以前的櫃位如果少帳單,一定都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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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打收銀的員工自己去討回,簽單給反我們也是請客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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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剛開始帳管他們不肯接受,之後是我們區經理直接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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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吵,不然就是我們先賠帳單上的金額,等一年後顧客確定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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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把錢還我們,因為帳款是一定可以收的回來的,不過前提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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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夠力敢跟他們吵。所以結論,不論是少現金,還是簽單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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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或給錯張,少的金額與罰款都是要當天收銀自行賠償,這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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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業收銀員都知道的規則,當然我也遇過打1天收銀,因為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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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所以隔天就不來上班的員工,那些款項就是公司自行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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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妳朋友要不要澇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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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x自從被so go買去變巨x後,很多規定就變得很討厭,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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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管們,好的樓管帶妳上天堂,不好的樓管,妳就有每天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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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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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規定就是這樣,我們也都是員工自行負責。你可以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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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請銀行聯絡客人去換回他們手上有簽名的那張。SG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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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壓暫付款,他們最愛收罰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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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待的百貨比較有良心 如果出錯太多次才會有罰單 像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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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帳單給錯 就會叫廠商簽約「客人不認帳就自賠」 不過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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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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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客人真的不認帳或是其他罰則 自行吸收我覺得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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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客人本身有__ 不然簽單給錯很少會賠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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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認了吧,因為帳單不見給錯是滿嚴重的事情,那會影響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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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帳的問題,真的不想罰就只能打電話請客人回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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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熱心地分享看法!!! 只是所以如果客人真的不回來...百貨開罰的話, 那麼公司是可以於法有據的將罰款轉嫁到員工身上嗎...? ※ 編輯: sherrychiu (220.129.18.24), 05/03/2015 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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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寫信去問勞工局,是不是於法有據問公務員比較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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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待的X風是ㄧ張簽單是500元,沒記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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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不叫罰款,那個是要賠該筆金額吧?這件事情本來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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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當事人,自己做錯了,「如果」客人不認帳,當然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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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的想法那有心人士每個客人都用這招,百貨不就賠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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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這類處罰要看百貨,原po這種的確是百貨罰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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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客人不認賬,他要再自己賠償刷卡金額。還有ㄧ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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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給百貨該筆刷卡金額的現金當做暫收款,等ㄧ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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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無事,就可以拿回該筆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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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是簽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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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是罰專櫃,而專櫃有沒有轉嫁給員工那就是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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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的那間百貨,帳單遺失的罰單(商家收到收執聯也算是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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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遺失),上面是寫弄丟的收銀員的名字,不是寫櫃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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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收銀員要自行負責。只要顧客刷卡單拿到的是簽名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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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跟他收款時,他就可以告知銀行他根本沒消費,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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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那筆消費自然是收銀員要自行負擔,所以帳單給錯或遺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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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都要請客人回來,重印簽單讓客人再簽一次,請原po朋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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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機時仔細檢查帳單,只要刷卡機沒清機就可以重印簽單,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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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請銀行幫忙聯絡客人,請顧客再回來簽名,通常很少人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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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回來,就算客人不肯回來簽名,你也可以跟客人說你願意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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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或是寄去他家+回郵信封,請他簽好再寄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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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謝謝大家給予的建議 他現在正在積極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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