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公司支付薪水的方式與風險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9月前 (2024/02/04 10:42), 編輯推噓27(2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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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9503669 (稀飯)》之銘言: : 如題想請教這裡的先進大神, : 就是我最近想去應徵某間公司的rd, : 但查了一下發現該公司付薪的方式有2種, : 第一種是簽國際約,全薪用泰達幣支付; : 第二種是簽一般約,有勞健保,且全薪由部分台幣+部分泰達幣支付, : 但我覺得這些風險是要是有天泰達幣崩了怎麼辦,還是這擔心是多餘的? : 有前輩是長期領加密貨幣作為薪水的嗎? 能否給些建議呢謝謝 泰達幣會不會崩,因為我外行不討論。本篇只討論台灣法令問題。 選一擺明就是逃稅,實際上就是員工+公司聯手逃稅。 風險就是公司突然跑去國稅局自首,或是你的同事突然跑去國稅局自首。 國稅局就會跑來,全公司大地震,大家一起補稅。回頭追溯五年的稅一起繳。 台灣勞保是有一些福利的 (很少,但還是有) 台灣健保是強迫投保,以你的情況就是不掛在公司底下,你要自己花錢找公會加保, 找鄉公所加保。 法令有名定,公司除了發薪,還要額外給6%繳到台灣政府手上。 6%是等員工退休會還給員工。 所以選一就是要把上述金額加上去,金額要比較高,不然不談。 選二風險會低很多,但還是有缺點。請問加班費是用哪部份的金額為基礎? 有把泰達幣部份算進去嗎? 實質月薪十萬,但是加班費只用27470為基礎計算? 不曉得你是在家上班,還是進辦公室上班。 會搞這種投機取巧的公司,大概率是國外公司,就財產根本沒放在台灣。 公司隨時可以惡性倒閉,最後一個月薪水拿不到。你告贏了又能怎樣? 如果公司確定要惡性倒閉,可以寄一封信到國稅局自首。 最後是全體員工補稅,老闆是外國人,抓不到。 所以實際上你要關心的,跟你簽合約到底是哪間公司?開曼群島英商ptt科技? 選二會有勞健保,那台灣是掛名在哪間公司底下?ptt人力派遣? 合約上面是寫「僱用」還是「承攬」? 兩個完全不一樣,如果你不懂,建議花錢請律師。 選二的話後續就是跟ptt人力派遣打官司,那你就要注意公司底下有什麼財產可以扣? 你有實際到過ptt人力派遣辦公室裡面看過嗎? 再來是你要注意公司背後是不是中國大陸籍。 大陸籍要進台灣營業,有很冗長的手續要申請,申請通過後才能開。 掛名在人力派遣一樣是違法,小心你的同事突然跑去檢舉。 警察跑到台灣辦公室抄家。然後公司老闆就不在台灣,抓不到。 再來你就知道公司想偷雞,那其他地方會不會偷? 假設公司真偷了,你是要吞下去嗎? 法律分析大概就這樣。 -- 來敲一竿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91.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707014569.A.03D.html

02/04 12:30, 9月前 , 1F
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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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31, 9月前 , 2F
遠端跨國工作可能簽B2B合約.台灣的定義就是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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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32, 9月前 , 3F
糟糕的情況等同於外國公司接了案收訂金就跑了根本告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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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33, 9月前 , 4F
因為苦主再開始就放棄了政府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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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34, 9月前 , 5F
對政府來說苦主就是有民事糾紛自己處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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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59, 9月前 , 6F
大額銀行會問,上游來源不乾淨可能會有問題例如詐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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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2:59, 9月前 , 7F
的錢包,走私下管道要被抽,上述不保證正確,朋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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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05, 9月前 , 8F
銀行只是需要一個入帳的理由就是洗錢監管的法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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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06, 9月前 , 9F
坦承就說是海外收入,稍微隱晦一點就說是海外投資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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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06, 9月前 , 10F
如果沒辦法給理由 銀行有可能會退回轉帳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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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3:55, 9月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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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4:12, 9月前 , 12F
也失去了借款的能力 至少要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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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6:29, 9月前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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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7:00, 9月前 , 14F
我也覺得這種風險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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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7:00, 9月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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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7:03, 9月前 , 16F
推這篇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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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9:36, 9月前 ,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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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19:40, 9月前 , 18F
推一下斯諾克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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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19, 9月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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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3:16, 9月前 , 20F
以台灣現行的法規,就算自首USDT也不會被認為是收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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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3:16, 9月前 , 21F
?有沒有懂法律的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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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08, 9月前 , 22F
應該是不會,但你總是要換回台幣使用
02/05 00:08, 22F

02/05 00:24, 9月前 , 23F
持有虛擬幣不需要回報啊 目前監管還沒推進到這一步
02/05 00:24, 23F

02/05 00:25, 9月前 , 24F
銀行入賬要算帳目 是因為頭上有金管會在管
02/05 00:25, 24F

02/05 00:27, 9月前 , 25F

02/05 00:28, 9月前 , 26F
美國都還在考量虛擬幣算不算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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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33, 9月前 , 27F
要列管的是換成台幣領進臺灣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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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33, 9月前 , 28F
你自己錢包轉來轉去如何,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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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8:41, 9月前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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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51, 9月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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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4:42, 9月前 , 3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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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4:59, 9月前 , 32F
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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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9:55, 9月前 , 33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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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0:14, 9月前 , 34F
感覺老闆想走法律漏洞…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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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8:41, 9月前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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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19, 9月前 , 36F
尼們確定 不是開公司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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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01:21, 9月前 , 37F
談二十萬就沒問題
02/07 01:21, 37F

02/11 22:12, 9月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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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08:03, 9月前 , 39F
拿灣區的薪水去談
02/17 08:03, 39F

02/23 13:30, 9月前 , 40F
他是簽國際約餒…….
02/23 13:30, 40F
文章代碼(AID): #1bllcf0z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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