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軟工末班車是不是開走了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twy30)時間2月前 (2024/10/07 21:35), 2月前編輯推噓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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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r75 (阿巴 )》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軟工末班車是不是開走了 : 時間: Mon Oct 7 07:14:00 202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728256442.A.64D.html : → ccas: 主要是2022,2023剛好科技業在谷底,看起來數字才會很恐怖 10/07 10:46 : → ccas: 但這就像景氣循環一樣,一波一波的,而且別忘了2020、2021 10/07 10:46 : → ccas: 的科技業大爆發,使得22~23變得很像是在重整 10/07 10:47 : → Lhmstu: 下降本來就合理,高利率時代很難有新創,沒錢融資啦 10/07 17:52 對要繳稅給美國的公司來說,除了高利率外,還有 "Section 174" 稅法的影響, 可參考 https://blog.pragmaticengineer.com/section-174/ 。 大致上來說,自 2022 會計年度開始,「研究開發 (R&D)」 的支出要分成 5 年來 報帳;如果是在美國外的 R&D 支出,要分成 15 年來報帳。R&D 支出包含「 R&D 人員的薪資」。 舉個 (很粗略簡化的) 例子: * 在 Section 174 生效前,某公司一年收入 $100 , R&D 支出 $80 ,在報稅時 是就「 收入 $100 - 支出 $80 = 收益 $20 」的「收益 $20」來交稅。 * 在 Section 174 生效後,某公司一年收入 $100 , R&D 支出 $80 ,在報稅時 ,那「R&D 支出 $80 」要拆成多年來報帳,變成 * 「該年收入 $100 - 支出 $80/10 = 收益 $92 」的「收益 $92」來交稅。 * 第 2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3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4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5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6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10 = $8 」 這樣一來,愈是偏重 R&D 的公司在短期內的稅賦負擔就愈重,且在高利率時代, 借錢周轉來繳稅也是不小的負擔;這多少會影響公司的行動決策,連帶影響就業市 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56.134.21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728308115.A.336.html

10/07 21:44, 2月前 , 1F
專業
10/07 21:44, 1F

10/07 21:52, 2月前 , 2F
這對中小企業影響比較大,有些新創直接被炸到倒閉
10/07 21:52, 2F
有些本來就尚未實現收益的公司 *或許* 能從這新稅制得利;這個新稅制像是把 R&D 的產出一律視為「可合理轉賣、隨時間貶值的有價資產」,但真正了解軟體業這行的 應該都會同意這是不切實際的。 有條法案提案內含條文把此新稅制 (影響美國國內 R&D 支出的部分) 延到 2026 再實行,可參考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8th-congress/house-bill/7024 ;目前通過美國眾議院,但卡在參議院。

10/07 21:55, 2月前 , 3F
amortization 中文就是攤提
10/07 21:55, 3F
感謝指點

10/07 22:36, 2月前 , 4F
原來是這樣
10/07 22:36, 4F

10/07 22:41, 2月前 , 5F
無關標題,但是好奇大大現在還在遊戲圈子嗎XD
10/07 22:41, 5F
過去幾年很少接觸了

10/08 08:50, 2月前 , 6F
好久不見
10/08 08:50, 6F
好久不見

10/08 09:50, 2月前 , 7F
15年,公司都不知道倒幾次了
10/08 09:50, 7F

10/08 10:33, 2月前 , 8F
推專業
10/08 10:33, 8F
※ 編輯: AmosYang (136.56.134.219 美國), 10/09/2024 03:22:17 ※ 編輯: AmosYang (136.56.134.219 美國), 10/09/2024 03:29:32

10/11 10:51, 2月前 , 9F
我記的沒錯的話,那修正條文只有針對國內的 5 年
10/11 10:51, 9F

10/11 10:51, 2月前 , 10F
海外的 15 年是沒有更動的,所以還是慘
10/11 10:51, 10F
是的。 (如我在編輯回文中提到的「影響美國國內 R&D 支出的部分」)

10/11 10:53, 2月前 , 11F
但我覺得你的反對理由講反了耶
10/11 10:53, 11F

10/11 10:54, 2月前 , 12F
就是因為市場變動太快,軟體資產根本無法確定保值
10/11 10:54, 12F

10/11 10:54, 2月前 , 13F
攤提才不合理
10/11 10:54, 13F
我們的觀點似乎是一致的? 我在編輯回文中主張的是: > 這個新稅制像是把 R&D 的產出一律視為「可合理轉賣、隨時間貶值的有價資產 > 」,但真正了解軟體業這行的應該都會同意這是不切實際的。 ※ 編輯: AmosYang (136.56.134.219 美國), 10/11/2024 1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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