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自製工具無償讓內部使用,竟被公司禁掉?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時間4小時前 (2025/11/13 22:0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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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個前提,希望你能聽得進去 如果你聽不進去就算了,下面就不用看了 XD 這篇文章就當作分享給有創業想法的其他在職工程師 絕大多數的法律,都不是什麼正義的天平 法律存在的意義是維持社會運作的秩序 所以才會整天有人覺得 「為什麼我只是怎麼怎麼了,為啥就犯法了?」 「為什麼他幹了啥啥啥,我告他卻告輸了???」 因為你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在法律上不一定站得住腳 在這個架構下,以「智財權」這東西來說,我個人的經驗是明顯偏向資方 員工如果太輕易可以用智財權掐住公司,很多公司會運營不下去,經濟會垮 接下來是潑冷水時間 先回答你問題,公司為什麼不採用 你的角度是:「公司是不是忌妒我、刁我、看不得我好,是不是有人要搞我」 實際上的狀況是:「幾乎所有具規模的公司都不可能採用個人開發的軟體」 原因就是風險、風險、跟風險 前一篇回文有人提到,為什麼公司寧願花幾百萬買外面公司的軟體 也不願意花幾十萬買個人開發的、更好用的? 1. 因為賣幾百萬軟體的公司比起個人相對不會倒、不會跑 2. 因為賣幾百萬軟體的公司,出bug了找得到人修 3. 因為賣幾百萬軟體的公司,出包了賠償的起 哪一點你做得到? 再來講法律層面的問題,雖然你聲稱這個東西是你獨力完成,與公司無關 但實際上會被認定「著作權屬於公司」的機率應該不算太低 運用公司資源開發的認定不單只有「用公司的網路、水電、上班時間」 還包含了 1. 是不是與你職務高度相關 因為有些knowhow、流程是因為你的職務才會清楚、才做得出來,甚至會不會是營業秘密 2. 你把這個軟體給同事用 利用公司的同事做debug、使用者反饋,這就是利用公司資源 「欸你用我這個軟體有沒有遇到啥bug,跟我說,我來修」 「欸你覺得我加上這個功能怎樣?」 「這一版你先用看看,想調整啥想加啥再跟我說」 我相信你在長達四年的過程中,應該無數次問過你的同事們這幾句話 你的立場是:「我只是把好用的東西分享給同事,而且依照反饋修正」 公司的立場是:「你利用職務之便,讓公司的其他雇員為你免費debug」 3. 你把這個東西寫進績效評量 你不會在績效評量裡面寫你早上扶老太太過馬路,所以要加薪 你不會在績效評量裡面寫你長得帥,所以要加薪 你不會在績效評量裡面寫你兒子/女兒段考考了100分,所以要加薪 你不會在績效評量裡面寫你終於可以跑完半馬,所以要加薪 因為這些東西都跟公司的業務內容沒個屁關係 但你現在寫了 因為我開發了某某工具給同事用,所以要加薪 但這工具只是我閒暇下班之餘開發的,跟你公司沒個毛關係喔!! 是我好心讓你用 你既要主張這個東西是與公司無關的個人產出,又想要拿這個產出來換績效 這個邏輯是不是有一點互相牴觸了?? 你直接主張你下班之後還在幫公司開發工具,要公司補你加班費,成功機率還高一點 最後 如果真的有心要賣軟體,先去成立一家公司 不要妄想默默開發就會有人發現你,就會發財。這種事不會有,有也不是常態 也不要想說不然把它放到github上面開源 莫名其妙就會有一堆人用,接著就會有商業模式出來 這種事一樣不會有,有也不是常態 Github上面多少爛大街的Open Source Project,有幾個商業化了? 一般個人開發的小眾領域的東西,有100顆星星可能都是巨大的挑戰了 賭這個你不如明天穿帥一點,頭髮抓翹一點 在大街上閒晃,賭看看會不會有星探發現你讓你變成第二個金城武 畢竟台灣產出的王子、王大陸那一狗票人,應該比靠open source發財的人多很多 你不用去找代理商,基本上不會有人願意代理你的軟體 軟體代理商要的是 好賣、穩定 我沒聽過啥軟體代理商願意賣這種個人開發的軟體 就算有也是普攏共的代理商,這公司可能比你還窮 你也不用想著自己用個人名義去賣其他公司 你連你們家的法務都搞不定了.....還想要搞定其他公司的? ※ 引述《ericjc ( )》之銘言: : 摘要: : 我下班自製好用工具想無償貢獻公司, : 卻因「非軟體業的法務/資安顧慮」被禁用, : 還得自費證明著作權, : 搞得像政治問題多過技術問題。 : 該爭取到底還是乾脆開放原始碼? : (前情可以參考我之前的發文) : 背景 : 公司:影視節目製作業,約300人,非軟體開發公司。 : 我下班後自主開發「輔助節目製作的軟體」, : 同事實測評價良好,可節省約40%流程時間。 : 大家已非正式地使用了4年左右 : 初期期待落空 : 天真期待公司主動加薪或正式採用,無下文。 : 曾於自我評量表中提出該軟體可節省40趴時間,仍無回應。 : 後來因缺錢,計畫販賣軟體或申請專利。 : 正式通知公司(避免爭議) : 道義上先通知主管,將寄信函聲明「專利申請權/著作權歸自己」。 : 避免後續上的爭議 : 結果:主管的上司A下令「到此為止,禁止所有人使用,只有你能用」, : 導致其他人的已自動化流程被迫轉回手工。 : 公司後續動作(營造壓力?) : 開會時舉「其他公司用盜版Adobe被罰」案例。 : 資訊組檢查電腦,規定「不得自行安裝軟體」。 : 但過去大家常抓免費小工具用,卻無審查原始碼前例。 : 我再次向主管的上司的上司B爭取開放使用 : 提出「可簽約無償授權公司使用」,後續可能授權給其他公司且收費 : 上司B回覆:法務要求「證明軟體是你開發的」。 : 且讓資訊組需審查軟體,確認安全性 : 我的疑惑與成本 : 質疑: : 是我想得太簡單?還是以公司立場來說這是必要的保險動作? : 還是政治/人性問題? : 查詢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費約4000元 + 年費1000元 : 這個錢還要自己先墊 : 疑問: : 申請軟體著作權登記後,個人名義會好找軟體代理商嗎? : 軟體加密的技術我完全不懂,還要再花錢找人加殼防破解 : 乾脆放棄營利,開放原始碼? : 放下一些,會得到更多? : 但畢竟做了好幾年的心血 : 雖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作 : 但自己心中門檻過不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20.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763042509.A.9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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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邏輯清晰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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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不是個人開發的問題 問題是公司怎麼知道它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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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軟體是不是從哪拷貝來修改來的盜版來的 裡面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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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木馬有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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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5UJDcF (Soft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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