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銘宗贊成廢大戶條款已刪文
→ jay199094 : 好像有某樓質疑別人腦袋的自己沒搞清楚狀況... 12/11 13:04
→ jay199094 : 不是質疑張不漲的,張不漲不但數學不好邏輯也有問題 12/11 13:05
如果不是講我的話 那就無視這篇吧
如果是講我的話 那我真的感到很遺憾...
※ 引述《WANG122122 (unnamed)》之銘言:
: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1日電)有關大戶條款的存廢,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我們去
: 飯店吃飯、百貨公司買東西,買愈多折扣愈多,但在台股買愈多例如10億元、50億元,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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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要課徵更多的稅,不太符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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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個人是反大戶條款的
但我不會因為曾主委也持相同意見
就對於他那可笑的說法表示支持
當然曾主委可能不是稅務專家(懶得去看他的背景了)
所以才去用一般消費者的邏輯來作為支持自己表達反對立場的理由
如果是一般老百姓講的話 個人倒不會太計較
不過一個做到主委的人 恐怕...
建議主委還是針對自己專業的領域發言就好...
大可從大戶條款會對股市有何不良影響等等來進行分析
而不是這種...哀....
個人也不是多專業
但至少知道繳稅這種東西沒什麼折扣的...
有人賺越多錢可以繳越低%的所得稅?
或是買越多東西 可以繳越彽%的營業稅?
這種程度的概念應該稱不上是專業而是常識吧???
(逃稅 技術性避稅那種事不在討論範圍)
好吧 回到稅的本身來討論
個人原則上認為應該重課證所稅(精確的說是資本利得稅)
然後應該輕課證交稅或甚至不課
(喔 對了 還有那該死的二代健保及扣抵稅額減半 不過會扯太多就不提了)
證券交易所得就是所得的一種
沒有理由辛苦工作的所得要繳所得稅
投資的所得就不用繳 這樣對勞工並不公平
更不用說市場上那些證券投資所得很高的有錢人多半實質稅率很低甚至沒有
(但前提是要有好的配套
往前往後要有非常長的虧損扣抵期間
要有合理計算期間與適當的累進稅制等等 細節很多就不詳談)
證券交易稅應該要輕課甚至不課
交易稅對股票市場熱絡與否的影響遠比證所稅來得大
講一個簡單的概念
你今天進去市場 就算賠到傾家破產還是要繳稅
跟
你今天進去市場 大賺特賺 然後政府跟你吸一點%
請問那一種投資人比較不爽?
那一種影響投資人投資意願比較大?
課證所稅然後減少證交稅
並調整合適的稅率讓證所稅收可以跟以往的證交稅收打平甚至超過
這樣會有以下的好處:
1.市場更為熱絡
2.符合公平正義(棒讀)
3.增加政府稅收(看調整的情況)
那 為什麼這個政府不做呢???
想想市場的既得利益者們(往往也是擁有影響相關政策決斷的那群人)
會希望政府多課證交稅還是多課證所稅呢?
當然如果有人認為證所稅對市場的影響比證交所來得大
而認為應該要反向操作
那也歡迎提出相關理由來討論
相信板上應該也有不少專家對這方面頗有研究的
個人並不是什麼專家 拋磚引玉一下罷了~
至於為什麼我反對大戶條款
理由跟我罵曾主委一樣 就是"很可笑"
從沒聽過課不課所得稅
還要先看這個人消費多不多這種荒繆的邏輯
所以一個人賺狠多錢 但是因為他很省消費不多 那就不用課他稅?????
虧這還是一個部長大力提出來的政策...
這政府到底有什麼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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