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從輝達新壽開發爭議 看成熟企業治理與政府監理彈性
原文標題:自由開講》從輝達新壽開發爭議 看成熟企業治理與政府監理彈性
原文連結: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225257
發布時間:2025/10/27 16:50
記者署名:張慶華
原文內容:
輝達(NVIDIA)海外總部進駐台北北士科的計畫,原是象徵台灣邁入AI時代經濟再起飛的
重要里程碑。沒想到一場地上權爭議,卻意外揭露政府監理體系的保守與政治算計,成為
考驗台灣投資環境穩定性的商場教案。
許多媒體與不動產專家從地上權層面分析本案,但若從「創造更好商業環境」的宏觀角度
觀察,更值得思考的是——在面對契約爭議時,政府如何在法治精神與監理彈性之間找到
平衡,企業又如何在政治不確定性中維持治理紀律。
從合作到僵局:T17、18的核心爭點
由於輝達是全球市值前三的「國運級」企業,全國人民無不引頸期盼,故採取較為嚴厲、
急迫且政治化的態度催促當事者。加上社會各界有嚴重資訊落差,導致許多能促進台灣經
濟繁榮的做法,在短短時間內無法獲得良好的公共討論。
T17、T18 開發案始於2021年,與輝達相關的部分則自2024年6月啟動。輝達原本就向新壽
承租內湖辦公室,輝達全球不動產部門在尋覓海外總部選址時,也與新壽討論多種可行方
案。
2025年4月,輝達不動產部門的負責人拜訪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雙方就合作達成
共識。5月19日在COMPUTEX上,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正式宣布總部將落腳士林北投。
但輝達與新壽共同提出的「直接轉移地上權」方案,在北市府遭遇阻礙。北市府以近乎頑
固的態度,堅持若為兩家企業專案修約,市府相關人員將觸犯圖利罪。
市府提出「新壽先建後轉」與「合意解約再重設地上權」兩種替代方案,然而輝達強烈希
望自建總部,導致三方陷入僵局。
當開發僵局遇到民意壓力
新壽與市府作為合約當事者,飽受議會與輿論壓力。社會大眾與民代一方面誤認新壽不願
解約是「財團貪婪」;一方面砲轟市府顢頇無能,痛批限制新壽與輝達的交易是拖延招商
、扼殺外資。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公開說過,外傳「140 億元」只是新壽內部的收益估算,新壽從未正
式提出解約補償金額。然而大眾求輝達心切,市府與議會也樂於助長民意對新壽的誤解與
敵視,藉此施壓新壽早日退場。
市府甚至運用官方的不對等權力,援引合約中「企業合併消滅時繼受權利」的霸王條款,
揚言強制解約。然而在市府祭出威脅之後,許多法律、財經專家指出,若新壽與市府訴訟
,輝達極可能改變投資地點。
與此同時,經濟部與財政部也證實,輝達請求中央政府在10月24日之前提供全國土地備案
,更加重本案的談判時間壓力。
眼看輝達落腳士林北投方案即將泡湯,市場充滿不確定性之際,10月22日新壽董事長魏寶
生召開記者會,宣布「主動化解僵局,以國家公益為先」,強調新壽不多收任何一毛納稅
錢,同意解除合約。
消息一出,社會各界無不額手稱慶,新壽主動釋出極大的善意,北市府得以解決地上權爭
議,推動在明年6月COMPUTEX與輝達正式簽約。
頑固北市府:政治保守限制商業活力
其實在各種方案中,只要市府同意輝達與新壽直接轉移地上權,後續的爭議就不復存在。
早在7月14日,內政部就回覆北市府,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其
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第6項規定「第1項第5款土地之標售
、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北市府可以在「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
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訂定相關規定後,辦理專案設定地上權。
也就是說,輝達與新壽最初向市府提出的「直接轉移方案」,不僅兩家企業的法律團隊都
認為合法合規,內政部函文亦表明市府可以專案處理。
前台北市都發局長、市政顧問張景森持同樣看法,張景森指出依《民法》第838條,地上
權原則上得自由移轉。原本新壽與市府合約中對地上權轉移的限制條款,並沒有違反上位
法,只是行政裁量下的政策性安排,市府完全可以修改這項安排。
可惜主導本案的李四川副市長有強烈的公務員保守性格,不願意修改相關辦法,寧可犧牲
效率。新壽魏董事長也無奈表示:「市府憂讒畏譏,不敢推動開創性做法。」這不僅阻礙
商業活力,也暴露地方政府在高科技投資競爭中的制度落差。
儘管新壽已宣布合意解約,仍呼籲未來修訂相關辦法,共創台灣產業未來。從這點可以看
出,新壽與台新新光金控的考量,不止於企業利益,而是著眼未來,為台灣經濟顧全大局
。
新壽的委屈:退與不退皆有壓力
在整起爭議中,也有一群人不滿市府出「賤招」打壓新壽,這股備受壓抑的聲音來自台新
新光集團的股東們。
原本是輝達主動邀請新壽成為合作夥伴,新壽也非常積極促成輝達新總部,卻因為社會期
待與媒體報導的混亂,導致新壽被冠上「貪婪」的冤罪。
即使如此,新壽仍決斷「不收補償金」,展現了在壓力下的公司治理成熟度,也讓市場看
到民間企業在制度困境中,仍能以國家利益為先的格局。
事後諸葛來看,新壽願意不收一毛納稅錢,已證明其絕非貪婪。但市府有不能放跑輝達的
壓力,所以採取種種合法卻不合理的政治威脅手段。在民代用「140億元」錯誤資訊質詢
時,李四川也幾乎不會主動澄清,放任議會對新壽施壓。
上市公司必須對股東負責,若新壽完全不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恐怕經理人得吃上背信官
司。貿然退了,對不起股東;打死不退,對不起台灣社會。何況市府指控新壽開發進度延
宕,新壽自然得向外說明自己合法合規,但這些解釋在強烈的輿論壓力下,都無法獲得合
理討論。
市府「雙重標準」的政治考量
新壽作為的確合法合規,T17、T18 地上權合約規定開發期限至2027年,並得依法展延至2
029年。依照金管會對壽險業不動產的投資規定,新壽則須在都市計劃審查過後5年內,達
到可以營收獲利的標準。
從一般不動產開發週期來看,4 年期限足夠新壽開發T17、18,但市府不但以行政手段拖
延新壽的都審進度,更以霸王條款威脅強制解約。這樣的做法,不僅破壞了契約穩定性,
更讓企業界對地方政府行政裁量的一致性產生疑慮。
值得注意的是,新壽在2024年併入台新金控後,財務體質顯著改善。根據金管會資料,新
壽資本適足率(RBC)已回升至 200% 以上,資產品質明顯優化。按照企業合併的資格審
查,「新新壽」完全有比「舊新壽」更佳的履約能力。
可是北市府批准新壽其他開發案照常推進,獨獨為難北士科T17、18的計劃,證明市府心
中有一把政治算盤,並不是完全依循契約精神作裁量。
什麼政治算盤呢?除了蔣萬安市長想滿足輝達作為政績亮點,外傳北市府不斷「卡」新壽
的都審,是因為蔣市長早已認定北士科 T17、18 與前市長柯文哲的貪污弊案相關。
蔣萬安親口承認部分紀錄「造假」,以及「舊新壽」吳東進董事長千金吳欣盈成為柯文哲
競選總統時的副手候選人,都加深了蔣萬安心中的顧慮。
明明當初招標是在疫情最嚴重的2021 年,市府怕招標不順利而放寬審查標準,新壽才因
此得標。但蔣萬安既有顧慮,底下官僚也因而束手束腳,甚至不惜用上雙重標準——對於
共同提出直接轉移地上權方案的輝達與新壽,只譴責新壽一方,還用貪婪標籤與強制解約
威脅新壽。
新壽,等於成為台北市政治風暴下的犧牲品。
領導者格局,決定國家經濟的面貌
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最終拍板讓新壽主動退出,並且不爭取補償金,外界多半解讀
為「退讓」。但從企業治理的角度來看,這其實是一種成熟與長遠的戰略判斷——用理性
止血,換取市場信任。
反觀政府的角色,理應是穩定契約、維護市場規則的守門人,而非以政治考量介入商業關
係。尤其當北市府先以僵化的「依法行政」拒絕「專案處理」,後又轉身以「專案處理」
設定地上權給輝達,這樣的雙重標準,無疑削弱了內資、外資對地方治理能力的信任。
台灣正積極爭取關鍵產業外資,但真正能留住投資的,不是招商口號,而是「可預期的法
治」。如果企業的合法權益能隨政治風向被重新詮釋,那麼任何長期資金都會要求更高風
險溢價。
在這場爭議中,新壽選擇退讓,台新新光金控展現治理韌性,反而成為維持市場信任的關
鍵一環。這也提醒政府:法治的穩定性,就是投資環境的競爭力。
政府若能在契約穩定與法治彈性之間找到平衡,將是吸引全球資金與企業的最大信任基礎
。
期盼這次爭議,能夠成為制度進步的契機。哪天企業不再因為「民不與官鬥」的古訓而戒
慎恐懼,政府官僚不再憂讒畏譏、裹足不前,那麼台灣的投資環境才會更成熟、自由,真
正具備強韌的國際競爭力。
心得/評論:
確實,輝達來台就該是展現台灣投資環境、穩定形象的機會
對外資而言,真正的風險不是什麼法條很嚴格,而是規則說變就變、缺乏一致與預測性吧
前面輝達跟新壽問政府可不可以直接轉移,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市府說不行;後面新
壽退場,市府又突然說可以專案地上權給輝達了
一下可以專案處理,一下不行,做生意聽到政府做事沒有準則,風險真的很難評估
這次新壽選擇退讓,是犧牲自己利益,對全台灣都好,某種程度也替政府止血(看蔣萬安
跟李四川真的大鬆一口氣ㄏㄏ
只是長遠來看,如果政府繼續以政治考量介入商業關係,搞到外資每個案子都要先想想觀
望個老半天(像現在輝達遲遲沒講最終定案),最後台灣不就是又只村台GG幾枝懶覺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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