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今天最高法院又再次未對關稅作出判決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 avoid)時間3小時前 (2026/01/21 0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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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2:37,
本來就沒說什麼時候公布 只是外界在猜而已 開審到現
01/21 02:37

01/21 02:37,
在才兩個多月 再多等三四個月都有可能
01/21 02:37
你第一句是對的 第二句未必 因為oral arguments那些早就結束了 按照過往經驗 大法官結論其實應該已經成形了 至少SCOTUSblog裡面發文的人也是這麼覺得的 他們長期追蹤SCOTUS 應該是比你我都更有經驗 更了解時程這類的細節 現在比較像是故意按著不發表 從去年SCOTUS大約8成的判決都對川政府有利的情況來說 如果他們結論是關稅合憲 那早就判了 沒必要拖 會一直拖十之八九就是法理上說不過 去 但現實面(立場面)又不願意/不敢判違憲 怎麼說呢 關稅是國會權力其實很多條文都有提到 主要是美國憲法第一條(Article 1)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BE%8E%E5%9B%BD%E5%AE%AA%E6%B3%95%E7%AC%AC%E4%B8%80%E6%9D%A1 第八款(Section 8) 國會權力(Power of Congress) 國會有權規定和徵收直接稅、進口稅、捐稅和其他稅 (The Congress shall have Power To lay and collect Taxes, Duties, Imposts) 第十款第二節: 任何一州,未經國會同意,不得對進出口貨物徵收任何進口稅或關稅...(中略) ...所有這類法律得由國會加以修正和監督 IEEPA法條我沒去看 太雜了 但理論上憲法位階是最高的。當然憲法上面的敘述 也不是沒有文字漏洞可以鑽 所以還是有可能判合憲 只是 很難看就是了 另外順便一條 之前川普說要對H200出口到中國徵收25%的稅收 搞了一堆花樣 什麼在台灣就先徵、或是先出口到美國時徵收進口關稅 再賣到中國去 之所以要繞這麼大一圈就是因為 憲法也明文規定不得對美國出口品徵稅 同樣是美國憲法第一條 第九款第四條: 對於任何一州輸出的貨物,不得徵稅 (No Tax or Duty shall be laid on Articles exported from any State) 不過也沒啥差啦 現在美國境內 4th amendment有沒有在遵守都問號了 關稅相比之下其實只是小事 美國國內一般民眾其實不怎麼關心了 畢竟其他的問題更大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144.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68935481.A.0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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