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泰博科技開除工會幹部 洪申翰:不容許打壓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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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博科技開除工會幹部 洪申翰:不容許打壓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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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2110351.aspx
發布時間:2026/2/11 21:33
記者署名:吳欣紜、何秀玲
原文內容:
生醫公司泰博科技爆發勞資爭議,昨天傳出資方開除所有工會幹部,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說,解僱已嚴重打壓勞工結社權,該裁處就會裁處;泰博公司則未回應。
泰博科技工會去年11月赴勞動部抗議,批評泰博科技公司長期以侵犯基本勞權、構成強迫勞動的「外籍同仁人事管理要領」管理移工,且在移工組成工會後直接打壓工會,阻撓幹部申請會務假、要求所有會員退出工會。
當時工會已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目前仍在處理中,而在泰博科技工會9日再度到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指控持續遭遇泰博資方打壓後,工會昨天在臉書貼文指出,泰博資方開除了所有工會幹部,理由是「散布不法罷工訊息」、「造成公司不利輿論」。
對此,洪申翰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不管本國的勞工或者是移工,在工會法上都有他籌組工會的權益,所以對於泰博公司這樣的行為,「我想我們不會接受」,相關的法規,該裁處就會裁處,該處置就會處置。
洪申翰強調,解僱已經嚴重打壓勞工結社權,不管是本勞或者是移工,「我們不會容忍。」
勞動部後續也透過文字補充說明,泰博工會提出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目前勞動部裁決委員會已經全力且盡快處理中,若裁決委員會認定雇主確實違反「工會法」有惡意打壓工會,依法可處以10萬至50萬元罰鍰,若情節嚴重,會以最高金額裁罰,並直接公告公司與負責人的姓名。
勞動部也說,現在案件還在審理中,根據法律規定,公司這段期間不能對勞工有任何報復或不利的行為,特別是解僱,請泰博公司尊重法律,不要挑戰勞動部保障勞工的決心,會立即發函給地方政府進行查察,若有屬實可處20萬至60萬元罰鍰。
勞動部也說,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公司如果有在預定工作地點因勞資爭議而終止勞動契約,地方政府查明勞資爭議屬實的話,勞動部可以依法不核發新的招募或聘僱許可,為保障勞工權益,泰博公司之後申請案件,勞動部將會特別標記進行嚴格審查。
勞動部也說,泰博公司已在去年12月底因工作規則有懷孕歧視的狀況,違反性工法第11條第2項,桃園市政府已開罰30萬並上網公告雇主姓名。
泰博科技僅表示,不會針對部長的說法回應。
心得/評論:
看了隔壁版的爆料
後續把更多工會人士開掉了
看名字感覺都是外國人
台灣這種環境真有移工願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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