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教羅之我見
※ 引述《Richter78 (The Enigma)》之銘言:
: 個人覺得教羅有一些缺陷:
: 1. /o/與/oo/僅以一小點區隔,容易混淆。
: 2. 鼻化韻以大寫/N/表示,然其既非句首或專有名詞,使用大寫過於搶眼。
: 3. /ch/與/chh/過於累綴,既然教羅中沒有/c/,那麼何必多一個/h/。
: 請教教羅擁護者有何看法?
還有oa oe有許多研究者認為應該是ua ue
等等較細部的小問題
個人覺得TLPA在現有電腦處理環境確實有一些優勢
比如說調號用數字打
但是我認為文化實在不應向科技限制妥協
而是應該朝改進科技以符合需求的方向努力
就像DOS從前不能使用中文檔名,現在的系統可以
現在也有 Unicode 環境,長遠來看的話,「打不出來」的問題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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