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字的辯論
Ti bong-lo3 khoaN3 tioh e5 nng phiN bun5 chiang, ho ta-ge cham5-kho2.
教羅的歷史包袱沈重宜改良
一、楊氏說:教羅是文字不是音標。其實不對。教羅是「音標而想兼文字用,並非文
字兼音標用」。教羅也即所謂白話字,是鴉片戰爭時代,英國傳教士為了在閩南地區傳
教的需要,採用英式羅馬字整理出來注漢字音用的。漢字的閩南讀音有「文言讀書音」
和「白話口語音」,因一般口語多屬白話音,其羅馬字才又叫白話字,也是英式教會羅
馬字。這種羅馬字的宗旨正如台語學界泰斗故王育德博士在四十年前即已指出:「是針
對漢字很忠實地加以注音的發音符號」(台灣語講座,第五講)。王先生對這項宗旨持
懷疑態度,而且對教羅系統諸多缺陷亦有所不滿意,所以他才先後設計了兩套台語的羅
馬字。但是,他又是在日本獨立運動的領袖,他的著作無法在台灣出現,雖然在日本推
行王式羅馬字,畢竟單槍匹馬力量太有限,對象也太少。在臨終前的世台會席上,宣佈
放棄自己設計的,遷就有組織、有歷史的教會羅馬字。然而迄他生前最後一篇有關台語
研究進展的論文,他並不贊成撤銷對教羅的宗旨與缺陷批評的言論。
二、教羅的音標性格遠超過文字的性格。這只要看教羅的拼寫法便可驗證。漢字是一
音節一音節。教羅的掇字法是用音節,即漢字做單位,所以多音節詞就分割來拼注,結
果是一個(多音節)詞割裂成(至少外觀上)幾個詞的樣子,不是良好的書寫法。例如
Bin-chu-chu-gi(民主主義),本來民主主義是democracy一個詞,卻被分裂,分明是
受漢字的拘束注發音。
三、還有一個證據,亦即台語連讀時要變調,教羅不注變調後的實際語音,卻採注本
調。結果同一字,「音不同則語義不同」的原則被忽視了,這不是受限於替漢字注音嗎?
例如「無去」的無,有兩種讀法,讀第五聲(略降後上昇)時,其意是「消失不見了」,
若讀第七聲(中平聲)時,其意是「沒有去」,但是教羅無法區辨兩者的不同。總之,
教羅雖然想用來當文字,卻受漢字束縛,所以是音標,算不上是文字,除非是從漢字注
音解放出來,台灣是Taiwan而不是Tai-oan!
四、教羅對台語某些音素的認定失察,所以有些字母符號有缺陷。例如「花」拼為hoe
而不是hue,讀起來怪怪的。又如,第五聲是「先略降後上昇」,教羅用的符號卻是
「先上昇後下降」,完全相反。再如「ㄛ」這個非常重要的母音卻用 ,「ㄛ」跟ng結
合時,o右上角的那一點又要取消,造成不一致的缺點。教羅不合理的規定如不改良
,是否配做標準的台語文字呢?因此,莫怪使用者越來越少,莫怪歷來有很多學
者,包括一九二○年代的周辨明,三○年代的羅常培,五○年代的朱兆常、王育德以及
其後廈門大學及台灣的學者團體都絞盡腦汁替台語羅馬字裁新衣。(作者許極燉)
歷史學者不應刻意扭曲台語白話字的歷史事實◎蔣為文
台灣日報 2005-06-19 00:00
拜讀歷史學者「許極燉」17日於民意論壇所發表「台語羅馬字的整合問題」一文後,不
禁覺得身為歷史學者怎能如此刻意忽視、甚至是抹黑傳統台語白話字(所謂的Peh-oe-ji
「教會羅馬字」)的功能與貢獻呢?本人不得不對許極燉的盲點與對大眾的誤導提出反駁
如下:
第一,台語白話字早期雖由教會人士所推廣,但至今已不只教徒才使用。譬如,
專門推廣台語白話字的組織「台灣羅馬字協會」及各大學使用白話字的台文科
系,譬如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中山醫學大學台語系都不是教會組織。事實上,
如果追溯世界各國使用羅馬字的源流,若非宗教因素就是政治因素才使得羅馬字
得以普遍使用。譬如鄰近越南、印尼、馬來西亞現在使用的羅馬字在早期均有宗
教色彩。如果因為白話字曾帶有宗教色彩就加以反對,不僅彰顯許先生對宗教信
仰的污衊,更突顯許先生違反「宗教自由」基本人權的不當作為。
第二,傳統白話字在台灣已獨立使用百餘年,証明它適合作為台語的書寫文字。
許先生表示白話字「160多年來雖曾經多次修訂,仍有誤差欠陷...」,此話可說
是「主觀認定的偏見」!如果因為白話字曾做些微修改就認定它不適用,那麼請
問「通用拼音」短短不到十年就出現至少三種版本,譬如甲式、乙式及/b/音早期
用v後來改用bh,是不是表示通用拼音更不適合書寫台語?
事實上,世界上沒有一種完美的文字,當今的英文、德文、日文、甚至是中文都
歷經修改的歷史。白話字曾是台灣早期從事現代教育時不可或缺的有利工具,譬
如,台灣最早的報紙《台灣府城教會報》就是用白話字於1885年發行。我們怎能
刻意忽視白話字已約定俗成的歷史事實與地位呢?
第三,「通用拼音」只通中國的「漢語拼音」,和世界各國語言學家使用的「國
際音標」(IPA)無法接軌。通用拼音一開始就是針對華語設計,針對漢語拼音提出
修正,所以通用拼音和漢語拼音相似度高達85%。
通用拼音時常號稱該套拼音可以運用在台灣有的語言之上,事實上這不過是一個
「噱頭」罷了,通用拼音不過是犧牲台灣語言的特色來遷就華語。譬如,台語塞
音的特色是「清」、「濁」、「送氣」三者對立,然而華語裡不分「清」「濁」
;通用拼音竟然捨棄國際音標/p/、/b/、/ph/的國際標準(和白話字寫法一致),
改用/b/、/bh/、/p/來表示前述三個語音。這樣的後果是將來台灣的學生不僅台
灣語言學不好,連英語、法語等國際語言發音也學不好。與其說通用拼音可以和
其他語言“通”,不如說它只能和中國通,是個披著台灣皮的中國狼!
第四,「標本調」不是白話字的專利,華語注音符號也採用該做法。許先生批評
傳統白話字標本調是「故步自封」的做法。事實上,華語注音符號對於聲調的表
記也是採用本調。譬如「老虎」的「老」,儘管實際發音是類似第二聲,但仍表
記其本調第三聲。
總之,「標本調」可以降低因方言差所造成的閱讀困擾。許先生在文中最後第三
段中舉的語例,完全不符事實、是對白話字的扭曲。譬如,「輕聲」的描述,在
白話字裡早就有符號「--」來表記:所以「改天」、「後天」分別寫為「au-
jit」、「au--jit」。而「風在吹」、「風吹」(風箏)則屬句法的問題,在白
話字裡寫成「hongchhoe」、「hong-chhoe」。許先生所提出的疑慮在白話字裡
均有對應的措施來解決。因此許先生對白話字的控訴完全肇因於對白話字的誤
解。
(作者為德州大學語言學博士、台灣羅馬字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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