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青年就業讚補助
您好,以下回答提供您參考~
問題1、2解答
未就業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資格認定後就業者,於就業期間不得提出訓練學習計
畫斟酌本計畫實施目的;如再失業,仍在2年補助期限內,於原補助期間及剩餘額度內得再
提出訓練學習計畫之申請。
針對在職的民眾,勞委會職訓局亦有相關職訓課程補助,如:3年7萬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可補助在職進修的勞工
問題三
未就業青年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資格認定之日起二年內得申請本計畫之補助,二年屆
滿後該認定失其效力,且不得再重新申請資格認定。
詳情可撥打客服中心電話0800-777-888洽詢
※ 引述《flor18 (Folr)》之銘言:
: 小弟我去年九月時失業在家,
: 申請了青年就業讚的補助資格,
: 不過在兩個月後找到工作了,
: 所以一直沒使用,有疑問想詢問看看,
: 希望了解的人能幫我解惑一下。
: 1. 我可否申請這筆補助去做在職進修
: 2. 如果我辭職後這資格是否存在,還是說需要重新申請?
: 3. 兩年的結束期限是從開始受訓的時間算,還是受訓結束時算起。
: 先向大家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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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5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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