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師揪犯錯學生 全班6天罰站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osaka)時間15年前 (2011/07/03 21:38), 編輯推噓6(600)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0/12 (看更多)
想提幾件目前此討論串沒看到的(或我眼花跳過沒看到的@_@) 1.老師應該辦案嗎,或應該被要求有辦案能力嗎? 師培系統中從來沒提到過辦案,一個正式資格教師也從未被法律 賦予權力來執行辦案的各種流程。 但是,社會上常要求老師要處理各種大小案件,例如家長打來『 老師喔,我小孩在班上掉了OOXX,老師一定要處理,給孩子正確 的觀念喔!』 這是很糟糕的情況! 校規中應該明定遇到案件的處理流程,訓導處文字記錄,然後公 文送附近警局。 2.罰站室、罰寫室的必要 前幾篇文章討論到罰站罰寫,這是全校都會遇到的問題!如果是 屬於會吵鬧需要控管的學生的罰站,應該設立一個專門教室,內 有附帶麥克風的攝影機連線訓導處。 3.作業影響成績 學校應該建立一個完整的『通知家長流程』 未到校、翹課、缺交作業、記過獎懲.... 這一堆家長會質疑的事 各老師填入桌上電腦系統 -> 系統區分緩急事件 (1)急件:打電話到手機,使用語音說明情況 (語音:早上沒到、中途消失、受傷、導師有其他急事) 若打不通則五分鐘後重打,重複兩次後改傳簡訊 完成通知後列印聯絡簿簽名條 (2)不急:列印聯絡簿簽名條,貼於聯絡本 *事先一定要做: 要求家長填手機資料,要求家長一定要看聯絡本 上列兩件事情切結,所有權益本校僅提供此兩種通知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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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固著的學校要做以上幾點有多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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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可沒在寫聯絡本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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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學校真的還是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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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就是在重重的難處底下做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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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最後,loser1只是在提醒老師們,"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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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那位仁兄了 我老師也是教我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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