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上課 2011-12-10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研究助理)時間14年前 (2011/12/10 09:09), 編輯推噓12(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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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上課 2011-12-10 〔記者顏若瑾、林曉雲/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 案」,明定未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如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校應通知家長 、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的人,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如經書面通知三次以上 未出席者,主管機關可以委託家庭教育中心等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教育部常務次長陳益興表示,教育不能僅限學校,家庭亦扮演重要角色,新的規定有助於 當事人問題之解決;針對不便或難以主動配合之家長或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的人,提供 「家庭教育服務到家」的服務模式,有主動服務的積極意義。 不切實際 教團批官員白目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立委和官員都不食人間煙火,不了解出狀況的孩子 ,多半是家庭有狀況、父母有狀況,且多半是弱勢家庭,以為像交通違規一樣,強制叫來 上一上課、罵一罵,就可以解決孩子的違規行為。 謝國清表示,父母要請假上家庭教育輔導課,政府要給公假嗎?如果老闆不給假呢?父母 不去上輔導課程,政府又如何能強制?如果父母是黑道呢?是地方角頭呢?會立這樣的法 ,只能說官員實在太白目。 家有小一生的劉爸爸則說,何謂重大違規,要定義清楚,且要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不能因 人或因校而異,動輒得咎太寬鬆的定義會讓家長不服氣。 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吳忠泰說,原本要修的版本訂有罰則,家長不肯去上課就罰家長,老闆 不讓家長去上課就罰老闆,但後來通過的版本拿掉罰則,所以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無 助於解決教師在教學現場遇到的困難。 該修正條文也將「失親教育」納入家庭教育範圍, 該法第十四條規定,主管機關除針對 原規定的適婚男女外,也應提供未成年懷孕婦女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婚 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0/today-life6.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76.84

12/10 09:32, , 1F
請問理事長:不然您認為是老師要去上課嗎?
12/10 09:32, 1F

12/10 09:39, , 2F
方向正確給推啦..不過缺少罰則確實窒礙難行
12/10 09:39, 2F

12/10 09:40, , 3F
我光是要找一個問題學生的家長到校溝通,都辦不到
12/10 09:40, 3F

12/10 09:41, , 4F
打十次電話,能有一次接聽就很偷笑了
12/10 09:41, 4F

12/10 10:51, , 5F
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警察局上課
12/10 10:51, 5F

12/10 10:51, , 6F
犯法的直接報警處理 我看這樣比較可行
12/10 10:51, 6F

12/10 10:52, , 7F
立法機關無視教育實際情況已久......
12/10 10:52, 7F

12/10 11:08, , 8F
非常好 這是正確的 非常棒 接下來開始要求罰則
12/10 11:08, 8F

12/10 11:14, , 9F
太好了 總算有個開頭 好好訂罰責 不負責的家長早
12/10 11:14, 9F

12/10 11:15, , 10F
就該由政府出面要求他盡到最基本的責任
12/10 11:15, 10F

12/10 11:26, , 11F
其實滿不賴的啊
12/10 11:26, 11F

12/10 11:28, , 12F
怎麼覺得家長把輔導諮商當成一種懲罰?
12/10 11:28, 12F

12/10 11:48, , 13F
如果家長不想要上輔導課 那就好好在家管教小孩
12/10 11:48, 13F

12/10 11:49, , 14F
在學校要做好學生 盡當學生的責任 不就三全其美?
12/10 11:49, 14F

12/10 12:50, , 15F
這位理事長 不食人間煙火的好像是你喔?
12/10 12:50, 15F

12/10 12:50, , 16F
不立法 難道就讓他們爛下去???
12/10 12:50, 16F

12/10 17:04, , 17F
怎麼會拿掉罰則的呢 罰則要訂清楚啊
12/10 17:04, 17F

12/10 19:54, , 18F
如果不想請假就要管好自己小孩~現在還有包生不包養
12/10 19:54, 18F

12/10 19:54, , 19F
的家長~唉~~
12/10 19:54, 19F

12/10 20:10, , 20F
非常好!!雖然處罰是消極做法但至少給家長一點壓力
12/10 20:10, 20F

12/10 23:15, , 21F
爛家長團體 方向正確 無罰則無用
12/10 23:15, 21F

12/11 00:49, , 22F
最需要去上課的是謝理事長!
12/11 00:49, 22F

12/11 14:36, , 23F
謝國清真的很靠爸 自己就一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鳥樣
12/11 14:36, 23F

12/11 14:37, , 24F
不愧是家長團體代表 有沒有謝國清孩子很糟糕的八卦??
12/11 14:37, 24F

12/11 14:39, , 25F
沒有罰則家長還不是照擺爛 闖紅燈如果不用罰 我不信
12/11 14:39, 25F

12/11 14:40, , 26F
你不闖? 施加一點點規則就哭夭 家長抗壓比小孩子還差
12/11 14:40, 26F

12/11 20:02, , 27F
很棒的規定 當孩子出狀況 這些家長本來就有責任 就
12/11 20:02, 27F

12/11 20:02, , 28F
就算被扣薪水也得去 也因為這是他們的"責任"!!!
12/11 20:02, 28F

12/13 21:43, , 29F
謝先生只是為反對而反對,該發言無意義。
12/13 21:43, 29F

12/13 21:44, , 30F
孩子的問題全都是家教問題!謝先生還沒搞清楚嗎?
12/13 21:44, 30F

02/05 07:06, , 31F
不 是每次都理事長代替家長去唷
02/05 07:06, 31F
文章代碼(AID): #1Euh51Vd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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