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孩子重大違規 家長得去上課 2011-12-10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冷月如刀)時間14年前 (2011/12/10 11:04),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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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rton (研究助理)》之銘言: : 不切實際 教團批官員白目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立委和官員都不食人間煙火,不了解出狀況的孩子 : ,多半是家庭有狀況、父母有狀況,且多半是弱勢家庭,以為像交通違規一樣,強制叫來 : 上一上課、罵一罵,就可以解決孩子的違規行為。 : 謝國清表示,父母要請假上家庭教育輔導課,政府要給公假嗎?如果老闆不給假呢?父母 : 不去上輔導課程,政府又如何能強制?如果父母是黑道呢?是地方角頭呢?會立這樣的法 : ,只能說官員實在太白目。 理事長倒是講對一件事"不切實際" 沒有明訂罰則的法 是要怎麼落實 至於給假啥的 道安講習企業主會給公假嗎? 當然是自己想辦法啊! 走道安講習那一套來立法 方向是對的 不過罰則應該也要明訂 不然就只是好看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203.230

12/10 11:25, , 1F
贊成罰則+1,不過何謂"重大違規"也要再定義
12/10 11:25, 1F

12/10 16:04, , 2F
原新聞中全教會理事長有說,本來提的法案是有罰則的啊
12/10 16:04, 2F

12/10 16:05, , 3F
只是後來被拿掉了..變成指標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
12/10 16:05, 3F
文章代碼(AID): #1EuinHPG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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