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旅外打工問題?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recary)時間14年前 (2012/01/16 19:41),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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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如果留職停薪一年(寫論文), 期間若出國還要特定告訴學校人事嗎?或請假前就告知? 沒告知有法律上的責任嗎? 另外若在國外打工(有扣繳名單)的話,國內國稅局會知道嗎? 查過國外的扣稅是國外的國稅局扣的, 但不清楚這樣會不會造成教師兼差的法律問題。 若國內沒有扣繳記錄是否就可以去國外打工度假呢? 若有相關經驗的老師可以分享一下嗎? 非常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1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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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只要有正式教師身分,就請放棄打工度假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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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樣都是於法不合,如果真的想去打工度假,那就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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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掉工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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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打工是向該國納稅,跟台灣國稅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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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想去國外,那就去申請國外的學校念書,以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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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來打工,一周可以做上約20小時,再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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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50pvTD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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