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溢領的問題
※ 引述《kuso5771 (kuso5771)》之銘言:
: 不好意思叨擾各位,如果po文在此處是錯誤的,請告知,我會自刪
: 這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我碰到了一件人生難題,但是我不知道是否可以解決?
: 我在民國99年至某國立學校國中部任職(沒有教師證之代理代課)…
: 因學校疏忽未查其資格,即已擔任特殊教育師資核定薪給為170元;
: 100年2月人事室(新來之人事主任)發現錯誤,並按月從薪給1/3部分繳回溢領薪給。
: 之後我就離校了,還剩三萬多元未繳。試問我可以請求何種救濟?並得為何種主張
: ?
: (1) 當時學校的作法是說我不當得利,總共欠繳7萬多元,不還的話會移送行政執行
: 處,我當時很害怕,也是以薪資的1/3扣繳到我離開學校,我之後投入國考之後
: ,沒有工作,但還欠了將近3萬元,但是讀了第四章之後 ,發現不當得利可以準用
: 民法,並且也可以主張信賴保護。
薪水少領,根據規定追溯期是五年
多領? 應該也一樣吧~
: (2) 學校今日又來函→我很生氣,明明是他們自己的行政處分有問題,當初也是把我
: 和另外幾個做成相同違法受益處分的老師們叫到會議室去說明事情的嚴重性,還
: 不斷聲稱這是不當得利。但這是它們的違法受益處分,並不是我的錯(我離開學
: 校後沒有再和其他老師聯絡)
錄音跟他講你會還,
: (6) 來函給我的公文之副本也沒有給到教育局
你自己發文給學校,副本給教育局、督學
說明前因後果說你會還,但責任在於學校亂發錢,你認為本身並無責任
之後如果學校再用恐嚇的方式,法院見...
學校不想鬧大,你就給他鬧大
: (7) 最後,我想請教各位老師幫幫我,請問妳們會如何解這題考古題,並且要如何救
: 濟?
錢一定要還的... 你能做的只是改善其盟子問題而已
不想還?那你等著上法院吧~ 當然,他學校做錯薪水的也會受一點處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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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7.150.69
※ 編輯: wkwtb 來自: 163.17.150.69 (02/20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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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16:58, , 1F
02/20 16:5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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