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介聘積分一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2/03/02 08: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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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12月25日成立臺南直轄市。 2. 由「2010年12月」到「2012年3月之間」 你另一半已經在台南市(直轄市)設籍1年又四個月 3. 所以滿一年是絕對符合 4.別太早擔心,等今年新的簡章出來不知道會不會再改 5.已經沒有台南縣了,所以不會有台南市遷移到台南縣的問題(所以我1 2 應該是白打) ============ 那我到底符不符合第三點第一款第二目的「配偶已在該地區 連續設籍一年以上者」?因為很需要這五十分的積分, 但因為縣市合併的關係, 所以不確定從台南市遷移到台南縣的狀況要如何認定? 不過戶籍謄本上都是台南市了。 謝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79.239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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