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介聘積分一問
1. 2010年12月25日成立臺南直轄市。
2. 由「2010年12月」到「2012年3月之間」
你另一半已經在台南市(直轄市)設籍1年又四個月
3. 所以滿一年是絕對符合
4.別太早擔心,等今年新的簡章出來不知道會不會再改
5.已經沒有台南縣了,所以不會有台南市遷移到台南縣的問題(所以我1 2 應該是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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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到底符不符合第三點第一款第二目的「配偶已在該地區
連續設籍一年以上者」?因為很需要這五十分的積分,
但因為縣市合併的關係,
所以不確定從台南市遷移到台南縣的狀況要如何認定?
不過戶籍謄本上都是台南市了。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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