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家庭照顧假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鯨魚)時間13年前 (2012/11/12 17:59),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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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爬了一下文 想藉此再問一下 教師請假規則上寫: 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 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七 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 應按日扣除薪給,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應由學校支付。 當中"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 是說 如果都是家庭照顧假 七日之後 就無法改請事假 必須按日扣除薪給嗎? 感謝回答!! ※ 引述《dj983 (小天)》之銘言: : 我覺得實在很怪 : 我去參考了教師請假辦法 : 上面寫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 : 可是我印象中家庭照顧假明明不算考績阿@@ : 試問 : 1.家庭照顧假有併入考績的14天計算嗎??? : 2.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的意思是兩個加起來不能超過7天 : 否則就扣薪嗎???? : 謝謝好人回答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225.189

11/12 19:18, , 1F
想請問這是公假排代嗎?
11/12 19:18, 1F

11/12 20:30, , 2F
自費
11/12 20:30, 2F

11/12 21:15, , 3F
真的想請病假阿...
11/12 21:15, 3F

11/13 10:00, , 4F
對阿~因為家庭照顧假就是七天~~多的就自己請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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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10:02, , 5F
或是你就請病假~但連續兩天以上就要提出醫師證明
11/13 10:0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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