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老師私審男學童 2人判刑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如夫人不如夫人)時間12年前 (2013/08/29 08: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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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說另兩位老師的證詞也是證據 → 事實是,他們只證實有留置。 : 又說醫院報告也是證據 → 事實是,報告只能證明心裡受創。 這是您個人的觀點,判決書不是這麼寫的,判決書的原文是: A 男事後經診斷有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症乙節,有馬偕紀念醫院新竹分院101 年11月21日診斷證明書1 紙存卷可查(詳他卷證物袋),亦足以佐認被告張茹惠等 人以脅迫手段,脅以A 男承認看到老師集乳與上半身,過度干擾A 男意思決定形成 過程,而生強制作用。 診斷證明書是拿來「佐認」被告以脅迫的手段,干擾孩子意思決定形成的過程。 因此,法官絕對不是「「脅迫」完全是根據學生的說詞,沒有任何其他的證據。」 ,而是綜合學生證言與診斷證明書後所做成的認定,判決書明明就寫得清清楚楚的。 : 所以,對於教師有脅迫犯意的證據,完全來自於學生的說法, : 您還有什麼異議要提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161.219 ※ 編輯: ordonez 來自: 220.229.243.98 (08/29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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