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關於代理教師的三年條款一問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How Deep Is Your Love)時間12年前 (2014/02/25 20: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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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中小學聘任兼任教師,應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 中小學藝術才能班因課程安排需要聘任兼任教師,得由校長就校外具藝術專長者聘任之, 不受前項規定資格之限制。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 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   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   者。 ※ 引述《gigini (小小夢想大大希望)》之銘言: : 請問 : 以下的法條 :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民國101年07月10日修正,增訂第3-2條條文) : : 第 3-2 條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 : 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並報主 : 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 前項備查作業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免報者,不在此限。 : 以上所說的表現優良教師一定是要有教師證的嗎? : 因為目前在本校服務的老師,有1~2位老師雖沒有教師證 : 但表現十分優秀,不論是對學校或是學生,都是盡心盡力 : 但法規的規定是包含這樣的老師嗎?學校由於地處偏遠,很難招聘老師 : 現在有優秀的老師,學校希望可以把優秀的老師留下來 : 麻煩板上的老師可以解惑!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7.166
文章代碼(AID): #1J38sZkD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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