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師去鹿港拜拜 竟算公假
上面的是各校的狀況,我不清楚不便置評。
我個人有意見的只有以下這裡。
: 公立學校老師請支薪假表
: ★事假及家庭照顧假:每學年7天(兩者加總)
: ★病假:每學年28天(女性每月得請1天生理假併入病假)
: ★延長病假:患重病或安胎經醫師診斷需長期治療者,2年內請病假天數不得超過1年
: ★陪產假:每學年3天
: ★公假:未限制天數
: 資料來源:北市教育局提供
事、病假什麼時候有支薪了?那我的代課費是付給誰了?
資料來源還是北市教育局?
是教育局有問題?還是記者大人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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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236.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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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編輯一下來說明我的看法好了。
所謂的事病假支薪,是指在規定天數內,縣市政府還是發一個月薪水給你。
但我們這些請假的人,沒有課務時,當然是沒問題。
有課務呢?還是要付代課費,等於未支薪,不是嗎?(大多數人都是這個吧?)
請假辦法中寫的是超過天數後,扣薪給學校支付代課費,
並不是只要請假就由學校支出代課費。
或許我的寫法比較簡化了,抱歉讓大家誤解。
但讓人不開心的是報紙身為大眾媒體,
這種寫法,會讓社會誤會我們過的很爽,
明明請個假常常被找麻煩,還要付代課費,
生病了也不太敢請假,偏偏報紙還要這樣誤導社會。
※ 編輯: mononaoki (114.26.236.187), 04/27/2014 15: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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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課務是自己的責任,所以我們付代課費。
但這篇新聞的寫法會讓社會覺得我們請假,政府付錢請人來代課
我們每年可以有爽爽的「有薪」事病假28天。
這種感覺很差。
每個行業有每個行業的辛苦,教師的一點點好就被無限放大,
有誰看到我們心酸的一面?
大家都拿自己最辛苦的部分,來比別人最爽的部分,比的完嗎?
抱歉,最近被指指點點過太爽,火氣大了點,再看到這篇新聞,一整個無奈。
只能希望這個社會將心比心,別人的好,是看不到的苦換來的。
※ 編輯: mononaoki (114.26.236.187), 04/27/2014 1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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