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 ] 國教署國中小組國課科誠徵商借老師數名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地雷馬的滋味)時間12年前 (2014/06/19 14:22),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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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學年度商借國中小教師到本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請有意願的老師於103年6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將您的履歷表及自傳寄至e-j214@mail.k12ea.gov.tw,王浩然先生,電話:(02)7736-7498,俾安排面試。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一)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二)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三)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二、商借期限: 自103年8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者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至多再延長2年。 三、服務地點: 本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5樓)。 四、辦理業務: 以國民中小學課程及教學相關業務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其餘事項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p.s代po,勿戰,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8.106.8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3158972.A.1F5.html

06/19 18:40, , 1F
一直重po,你不累我都累了@@
06/19 18:40, 1F

06/19 19:30, , 2F
是一直找不到人嗎?
06/19 19:30, 2F

06/19 19:43, , 3F
為什麼要撇除偏遠、離島、原住民區的學校?
06/19 19:43, 3F

06/19 20:38, , 4F
怕借調後原學校找不到人代課吧...
06/19 20:38, 4F

06/21 09:32, , 5F
是法規修改過...偏遠及12班以下的老師不得借調
06/21 09:32, 5F
文章代碼(AID): #1Jee6y7r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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