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請假讀研究所...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方糖女孩。)時間12年前 (2014/06/30 10:07),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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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jenchen (凌雲)》之銘言: : ※ 引述《oiuk (我和小虎的日子~)》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們好: : : 我最近遇到了一個狀況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事情是這樣的... : : 我的預產期是今年8月底,產假會請9、10月兩個月... : : 但因今年考上了研究所一般生,所以打算繼續請下去請至隔年7月底... : : 目前的做法是打算9、10月產假後接著請三個月的育嬰假至上學期期末... : : 然後馬上接著請進修假(因進修假不能學期中開始請)... : : 不知道這樣的請法有沒有牴觸到法令? : : 其實我有詢問過我們學校的人事,但是答案蠻令人驚訝的... : : 因為人事建議我一路請育嬰假回去讀書,反正不會被抓到....囧 : : (我可不希望我讀完後有個萬一不能敘薪啊 orz) : : 其實最保險的作法是從8月開始直接請一整年完整進修假... : : 但就是8、9、10三個月的薪水會全無,對家庭負擔來講是蠻重的.... : : 會上來詢問大家是因為我陸續問了幾個人事,得到答案都不太一樣... : : 請有相關經驗的前輩們指點一下我,我好煩惱啊,感恩!! : 教育部98.06.06台人(二)字第0980086244號函 : 及98.07.29台人(二)字第0950114427號函釋, : 該部79.11.23台(79)人字第57803號有關「原已奉准進修之女性教師, : 於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准予繼續進修至結業為止」之釋示停止適用。 : 98年6月6日以前(不含)已依規定奉准進修,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 : 准予進修至結業為止;98年6月6日以後(含)奉准進修者,嗣後辦理 : 育嬰留職停薪時,僅准予進修至當學期為止,復職後始得繼續從事進 : 修活動。至有關「進修活動」之範疇,依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第3條 : 規定,指教師在國內、外學校或機構,修讀與職務有關之學分、學位 : ;如已辦理學校註冊在家準備論文,視同進修活動。 : 文中一段.. : 98年6月6日以後(含)奉准進修者,嗣後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時,僅准予 : 進修至當學期為止,復職後始得繼續從事進修活動。 : 所以你9、10月產假後接著請三個月的育嬰假至上學期期末... : 完全OK.. 我目前也是遇到這樣的狀況 預產期是12月初 預計產假請到104.1月底 103學年度已經報准在職進修研究所 原本預計104.2 開始請育嬰留職停薪至104.6 但人事主任說 若104.2開始申請育嬰留停 下學期必須請休學不得進修 否則違法 不過我的認知是育嬰留職停薪時,僅准予進修至當學期為止 ^^^^^^^^^^^^^^^^^^^^^^^^^^^^^^^^^^^^^^ 意思不是102.2開始請育嬰留停 准予進修至102.6 當學期為止嗎?? 因為近幾年教師提敘可能會有變動 希望能順利於兩年後畢業 請教版上教育前輩 不知有沒有更好的做法 例如:102.2請進修留職停薪??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17.130.15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4094024.A.BDC.html

06/30 17:29, , 1F
請人事跟你說違哪一條法(人事在亂搞).照21216篇做.
06/30 17:29, 1F

07/02 15:45, , 2F
人事就是以21216篇告訴我的 她說要進修就請留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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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育嬰假名義 去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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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09:33, , 4F
但我最後跟教育局確認過,是可以的喔,但只能到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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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我最後也跟多位人事確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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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10:51, , 6F
今天又打電話去請益 確認過是可以的喔^^
07/03 10:51, 6F
文章代碼(AID): #1JiCP8lS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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