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 98學年度的離職證明書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葉小瑋)時間11年前 (2014/09/10 13:1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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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今年剛考上公立的老師, 最近再辦理敘薪提敘, 問到了一個問題. 我在98學年曾在花蓮的國中擔任代理教師, 離職證明書上寫著服務期間 98/08/31~99/06/30, 但那年因為春節年假關係, 補上班到99/07/03, 離職日期寫 99/06/30(補上班到99/07/03) 新學校的人事說舊學校的人事開錯了, 新北市那年的離職日都是寫99/07/04, 而且這樣才能敘薪, 但舊學校的人事又堅持不能改. 請問有經驗的大家, 那年的離職證明書是怎麼寫的呢? 我有甚麼方式可以讓舊學校的人事重新開一張離職證明給我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111.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10326246.A.607.html

09/10 21:22, , 1F
不能改喔~很多縣市都是開到6/30而已
09/10 21:22, 1F

09/11 09:46, , 2F
我問教育處的結果也是不能改,謝謝。
09/11 09:46, 2F
文章代碼(AID): #1K3zxcO7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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