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留停進修後的休假與國旅卡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Margaret)時間11年前 (2014/11/10 21:24),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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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 但還是有疑惑想要請教大家的經驗 就是我在某國中教書三年(第一二年行政,第三年接兼輔) 第四年出國留停進修一年 第五年回來教書並接兼輔(減節數諮商學生) 今年,也是第六年,接組長職位, 今天人事很抱歉的跟我說我沒有國旅卡和特休 有點小驚訝~ 主任給我看"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的"教師請假規則",裡面的第八和第九條 我有看但沒有很懂>"< (內容如下): 第 8 條 公立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應給予休假,其專任教師年資得併計核 給,服務年資滿一學年者,自第二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七日;服務滿 三學年者,自第四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學年者,自第七 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學年者,自第十學年起,每學年 應給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學年者,自第十五學年起,每學年應給休假三 十日。 初任教師於學年度開始一個月以後到職,並奉派兼任行政職務者,於次學 年續兼時,得按到職當學年在職月數比例核給休假。第三學年以後續兼者 ,依前項規定給假。 除初任教師外,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未滿一學年者,當年之休假日數 依第一項規定按實際兼任行政職務月數比例核給,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 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私立學校及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休假,由各校自行定之。 第 9 條 教師因介聘轉任或因退休、資遣、辭聘再任其他學校教師年資銜接者,其 兼任行政職務時之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 因辭聘、退休、資遣、留職停薪、不續聘、停聘、解聘、撤職、休職或受 免職懲處,再任或復聘年資未銜接者,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核給休假。但育 嬰留職停薪教師復職後於學年度中兼任行政職務者,依前條第三項規定給 假,次學年度續兼者,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給假。 退伍前後任教職者,其軍職年資之併計,依前二項規定。 以上,所以我沒有特休及國旅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40.21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15625899.A.B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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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有,年資中斷,只有育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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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我是回來任教第二年也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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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40, , 3F
不好意思,我是菜鳥,也藉文發問一下:組長我知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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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2:41, , 4F
行政,那兼輔的專任教師有算是兼行政的意思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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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行政是指編制內的組長,兼輔只是減節數,你是專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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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有行政就是有職務加給啦,兼輔專任,不是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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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輔也不是行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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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休假及國旅,只有剛留停完那年不行,因你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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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還在,前一年在職就可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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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年是留停回來的第二年,應符第八條年資滿一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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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年給予7天的假及7/12*16000的國旅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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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應該有,你是留停後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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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43, , 13F
應該全部都有,14天假,國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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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9:45, , 14F
可以打去教育局人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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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53, , 15F
今日請教敝校人事,亦是 14 天假、有國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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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2:48, , 16F
感謝大家!我明天問問局裡的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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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6:47, , 17F
經過局裡的詢問,確實是有特休及國旅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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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OBohl_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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