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教師取得罷工權 4名勞動局長候選人支持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蚊子)時間11年前 (2014/12/09 18:1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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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talk.tw/news/2014/12/09/54587.html 教師取得罷工權 4名勞動局長候選人支持 新頭殼newtalk2014.12.09 林雨佑/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長採用公開遴選方式,最後共有300多人踴躍報名參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 合會今(9)日召開「勞動局長給問嗎?」記者會,找來其中4名候選人,針對教師勞動權 問題提出對策。4人都支持教師應取得罷工權,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認為,應 從原本的「禁止」走向「限制」;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秘書長賴香伶則認為,要給教師罷工 權的話一定要把配套做好,才會有一定作用,否則空有罷工權會讓教師冒非常大風險。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正表示,教師合法合理爭取勞動權,卻常被政府和家長 打壓。家長常以僱主自居,對勞基法規定每日工時8小時等事斤斤計較,認為老師不顧師 道,把道德帽子壓在老師身上。他希望政府機關能真正落實教師勞動權,因此邀請台大前 工會秘書長林凱衡、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硯、人民火大行動聯盟秘書長賴香伶、 全國產業總工會顧問謝創智4位長期替勞工發聲的台北市勞動局長候選人,來表達對於教 師勞動權看法。 以勞工團體與雇主團體所簽訂的書面契約,作為勞動契約的基本準則的「團體協約」為例 ,張旭正說,由於團體協約法的不當限縮、校長團體曲解團體協約意義和雇主無心誠信協 商等因素,目前只有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完成團體協約,這是目前教師工會的困境之一 。 對此,台大前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表示,學校就是雇主,本就應該由學校和教師工會團體協 約,不應加入校長團體和家長團體;胡博硯表示,勞動局雖不是主管機關,但有義務跟教 育局協商,讓團體協約能讓教育局接受。 賴香伶表示,教師的勞動三權「沒有罷工權」、「團體協約要送教育部核准」、「將受教 育權與勞動三權對立起來」是矮化勞動者的產物。勞動局首先應要認定學校就是雇主,再 來協助教師工會向教育部作團體協約;勞動教育也應作為學校必修課程,家長想法才能慢 慢改進。 全國產業總工會顧問謝創智則說,團結權是勞動三權的基礎,團體協商權才是根本目標, 爭議權是後盾,三權環環相扣、缺一不可,但目前三權仍是不足的,顯示台灣對勞動教育 不及格。他認為,應取消禁止教師罷工和核可團體協約的限制,並制定勞動教育法,把尊 嚴勞動列入國高中課程綱要,大學也可以修勞動教育課的通識。 目前雖然開放教師可以組工會,但還是有限制罷工權,對於教師工會能不能擁有罷工?4 位候選人也提出見解。 胡博硯認為,對軍公教的罷工權,應從原本的「禁止」走向「限制」,給予一定罷工權利 。若不讓他們用罷工爭取權利,也應該在體制內給教師更多救濟的空間。 謝創智表示,教師有罷工權不代表就會罷工,除非是把教師工會當作洪水猛獸。教師工會 是台灣新時代工會的典範,是進步的力量,若有一天教師罷工,一定是代表台灣勞工政策 出了很大問題,那可能就到了一個要改革的時刻。林凱衡也同意,開放罷工不代表真的會 罷工,罷工只是強化工會團體跟雇主協商的有力武器而已。 賴香伶則認為,如果台灣社會對於教育權優先於勞動權的觀念不變,那教師工會要投票決 定罷工時大概會被保守力量淹沒,因此要給老師罷工權一定要把配套做好,才會有一定作 用,否則空有罷工權會讓組織者冒非常大風險,不應該讓老師罷工後可能還要擔負刑責等 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1.12.2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18120387.A.7DD.html

12/09 22:03, , 1F
支持不代表真的同意教師罷工啊
12/09 22:03, 1F

12/10 23:02, , 2F
真的要罷工基層應該很難動員到足夠人數...
12/10 23:02, 2F
文章代碼(AID): #1KXip3VT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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