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是老師,也是母親,憑什斷我們團圓路?
各位教師,這是篇刊載於關鍵評論網之個人介聘經驗的投書,
聯結在此: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32217/
歡迎分享,若有教師有意願也可以將自身經歷寫下投書媒體,
增加此次議題的曝光量.
文章內容:
我是國中老師,也是一名母親,教育部憑什麼斷我們一家團圓路?
前言:請先參考這則報導〈反對教師介聘年限延長!全教總批教育部作法粗暴〉)
文:台中市國中視覺藝術科教師
我於102年考上台中市正式教師,在這之前,先後考了大大小小的教師甄試不下二、三十
次、從南到北的征戰奔波、從報名、初試到複試投入為數不少的身家財產與時間精力,只
因為真心喜歡在教學場域中與學生互動的那分活力與溫馨的氛圍,想把自己熱愛的藝術知
識分享給親愛的莘莘學子們。
考上正式教師後,感念著當時男友在我南征北討考老師的默默守護與支持,如今工作的穩
定也促使我與交往多年的他興起共組家庭的念頭,隔年年初,我們正式步向人生另一個里
程碑。
雖然我們兩個的工作地相隔半個台灣,但兩個人無家庭包袱,利用週末高鐵通勤往返相處
也尚能接受,畢竟相比起現今艱苦的社會環境,穩定的我們實屬相當幸運,也格外珍惜眼
前的幸福。
在台中任教的生活,雖然通勤既辛苦又花錢(每到週末的午夜12點我就開始搶28天之後的
早鳥票,就算幸運搶到七折、五折的票,往返一次仍是要花上千元),但新學校對我的照
顧及教學上的協助、學生的體貼可愛仍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動力與安慰,我心滿意足於
敝校任教的日子。
然而遠距離成為我們之間真正問題的原因在於,我懷孕了。眼看小孩就要呱呱墜地,將為
人母的心情竟然不是喜悅,而是擔心產後小孩要放在台北?還是台中?家庭團圓的路途竟
然開始變得遙遠。
因當時在台中教師甄試的簡章上有規定必須在原校待滿兩年四學期,也就是說我無法依循
「介聘」辦法中所通融的「因結婚或家庭因素等具體事實」可於一年後請調,幾經考慮後
,為了不讓孩子剛出生就得不到媽媽的照顧,孩子出生後我請了育嬰假。
然而我在請假前夕最掛心的,是我那14個班的四百多位孩子們,我不得不因請假而中途暫
停的課程,我還想分享給他們這世界上多麼有趣的美的事物,都得因為請了代理教師代替
我的職務而終止,至今我仍覺得非常遺憾。
然而可惡的是,這個原本可以避免再重新上演的、傷害學生受教權的悲劇,竟然因為教育
部執意延長教師介聘年限而無法落幕!
更感到抱歉的是彼此千辛萬苦、眾裡尋他千百度才搭上線的兩位與我三角調的老師,熱切
想回家的夢也一併碎裂。再等一年?人事物的變化如此快速、介聘的變卦機率又出奇高,
到時候到哪去找尋和我同一科(我們科並非大科,人數相對少很多)、剛好符合彼此介聘
地點需求(光是個台北+新北地域就非常廣大,還得符合住家到校通勤時間的合理性)這
麼天時地利的組合?
教育部口口聲聲說此次修法是為了學生的受教權,但對比實際狀況就可發現此說法的荒謬
性,教師介聘是一個調出一個才能調入,所以要不然就是找到相對應的教師(有可能是互
調、三角、四角或多角),要不然就是填志願序讓電腦去配對。這樣的調動帶來的結果是
長久且穩定的教師,因為沒有人會在志願序上填自己不想去的學校(區域)吧?
申請調過去另一個地方就是因為家庭因素需求,在離家近的學校服務,可以說是會待一輩
子的,學生也不用因教師請假照顧家庭而常換老師,學校也不必因此而需甄選更多代理教
師。這樣對學校發展、學生受教權、教師生活安定都互利的情況,為什麼教育部要罔顧教
師和學生的權益與需求、執意匆促且蠻橫地讓新法上路?
而且,最嚴重的是,教育部還惡意取消了原本草案中因家庭或結婚等生活因素滿一年就可
介聘的但書。
參考文章:
陳方隅:教育部什麼神邏輯?!教師介聘(請調)影響受教權?
羅德水:返鄉服務的路不該如此遙遠
我們是肩負教學使命的第一線教師,也身負兒女、夫妻、父母的角色,看著肚中的二寶在
幾個月後也將降臨我們的生活,教師介聘年限被無預警的延長簡直晴天霹靂。
原本預期能調回離家近的學校,也就無需因家庭放棄我熱愛的教職工作,難道如今我又必
須再回歸職場幾週後繼續請假?兼顧工作與家庭相信是所有人民最基本的需求與期望,也
是一個社會能安定祥和的根基,盼教育部能考量我們急迫想回家團圓、渴望心無旁騖奉獻
於教學工作的心情,懸崖勒馬、審慎評估此悖離民意的決策。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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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25441220.A.1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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