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教師介聘新制爭議不斷,全教總要求暫緩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隨風亂紛飛)時間11年前 (2015/03/11 17:21),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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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全教總FB 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全教總新聞稿 發稿日期:2015年03月11日 教師介聘新制爭議不斷,全教總要求暫緩實施 自2月24日教育部公布《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以來,各地 教師陳情不斷,全教總自3月2日發起「反對惡修介聘辦法,停止抹黑教師」,不算網路留 言連署,至3月11日中午止,已有7000位老師參加連署,全教總要求教育部傾聽教師心聲 ,暫緩實施介聘新制。 新法問題重重應暫緩實施 教育部新《介聘辦法》主要有以下問題: 一、修法程序有瑕疵:103年10月14日,修正草案預告保留「因重大傷病需醫療」、「因 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得維持原規定申請,104年2月24日公告時卻取消但書。 二、未尊重教師意見:全教總代表在會議中明確反對延長介聘年資為三年,並建議特別考 量「配偶未於同縣市、地區任職或生活」、「須照顧未成年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 無法獨立生活,需就近照顧」等狀況,教育部均不採納。 三、未有緩衝期,嚴重侵害教師權益: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修法多訂有日出條款,包括台 南市、高雄市等延長市內介聘年資也訂有緩衝期,教育部卻堅持新制「立刻實施」,嚴重 侵害教師權益。 全教總建議介聘新制應有2年緩衝期 教育部介聘新制已嚴重干擾校園,全教總提出以下建議: 一、高國中小教師介聘均應維持2年。 二、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介聘新制應有2年緩衝期。 三、《介聘辦法》應考量「配偶未於同縣市、地區任職或生活」、「須照顧未成年子女」 、「父母或配偶之父母無法獨立生活,需就近照顧」等特殊狀況。 四、縣市政府可因地制宜訂定更低的介聘申請年資。 五、請教育部儘快召開高國中小《介聘辦法》修正會議,根本解決爭議。 有關教師介聘問題,全教總感謝積極關心、提出質詢、召開協調會的陳學聖、呂玉玲 、陳碧涵、黃國書、蔣乃辛、何欣純、許智傑諸位委員,全教總期盼教育部依立法院教育 文化委員會決議,與陳學聖委員召開之協調會決議,暫緩實施教師介聘新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90.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26065672.A.3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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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陣子努力的每位老師,太多太多的感謝無法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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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盡,也希望各位老師之後繼續關心幼教修法及課綱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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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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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去陳碧涵委員臉書上按讚,他第一個幫忙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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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陳亭妃主席直接裁定建請教育部延緩二年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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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些幫老師發聲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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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陳亭妃主席 體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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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00a8Cg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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