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導師、任特教者享有職務加給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洋蔥)時間11年前 (2015/04/28 20:2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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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iechun (singiong)》之銘言: : 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導師、任特教者享有職務加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299576 二、查行政院六十年一月十六日台六十 人政肆字第0二一四三號令略以, 中小學教師兼任班級導師者,另行 加發導師費;又導師費之支領係以 實際擔任導師工作者為限。另為配 合特殊教育政策,鼓勵從事特殊教 育之教師,發給特殊教育津貼。以 上開導師費及特殊教育津貼均係依 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七 點規定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之給與 項目,為使該等給與法制化,爰於 第二項定明公立中小學教師擔任導 師或與特殊教育有關之特定工作, 得發給津貼;其支給方式、基準及 相關事項,由教育部會商其他相關 機關後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覺得回覆的人先行了解此新聞的意義再來做評論會更好 。而不是說個:[行政還有人做嗎?]這種評論,現在 不就有導師費嗎?行政還不是有人做。 另外,我只是張貼關於此則新聞條文的說明,主管加 給有其他條文,可以自己查。而這一切也跟讀研究所 敘薪有相關,簡而言之,教師待遇無法制化,使教育 部被監察院糾正,相關辦法今年底自動失效,因此立 法院趕在年底前需通過相關法案,如此而已。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87.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30224024.A.F73.html

04/28 21:03, , 1F
原來如此,所以是原本有意取消導師費的意思嗎?
04/28 21:03, 1F

04/28 21:15, , 2F
應該是背後的談判會造成負擔,而不是本來要取消
04/28 21:1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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