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介聘身分的資格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時間11年前 (2015/05/15 14:2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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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滿奇怪的 照理說應該應該是 現在在教授的科目填為第一類別、其他有資格的可以填在第二、第三類(例如特教、專輔) 英語加註專長不是光教英文就可以算數的 好像還要通過一些檢定、授課時數等 每年特定時間把資料送去審查後應該會在教師證上註明英語專長教師 這樣一來原PO就可以同時拿到普通科跟英語專長教師的資格 填志願時 如果現在教的是一般科目,第一類別就必須填普通科、第二類別以後才能填英語專長 而如果有英語加註又現在確實是教英文(是否還有其他條件有點忘了) 那麼第一類別就可以填英語專長,第二類別之後可填普通科 所以原PO在志願只填寫普通科應該才是正確的 被改掉有點奇怪 不過以上是小學的部分 國高中是否有特別不同的部分我不太確定 ※ 引述《kpl123 (隱形的翅膀)》之銘言: : 日前辦理縣外介聘積分審查, : 本人持有普通教師證,但並未加註英語專長, : 但考進學校時是以英語缺進來的。 : 然而在之前系統填報時,自己並未加註英語專長, : 因此身分類別只有填普通科。 : 積分審查時,因在職證明上有證明自己擔任英語專長教師, : 因此身分類別被審查委員糾正應改為英語專長,普通科劃掉。←少了很多機會啊!! : 但有認識已加註英語專長的老師填了英語跟普通,並沒有被擋, : 因為加註是要讓自己擁有專長,多更多機會,怎麼會只能限定英語對英語? : 更何況是本人沒有加註英語專長,反而只能填英語?是否為審查委員的疏忽? : 今年是第一年有加註英語專長與專輔,因此較混亂, : 還請大家分享自己的經驗,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133.4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31671352.A.5D9.html

05/15 14:40, , 1F
希望不要因為這樣影響調動就好了
05/15 14:4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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