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三招資格條件
關於三招資格條件,一直有一個疑問
第3次招考資格條件
依教育部訂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請問三招時,
1.以上三樣條件都必須符合嗎?還是要符合其中兩項?又或者大學畢業即可?
2.填報名表時及報到審查時,如果沒有修過教程也教師證,會被刷下來嗎?
以上再麻煩各位回答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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