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葉丙成未違性平法惹議 嘉縣、桃園教師會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星浪)時間19小時前 (2025/08/23 23:24), 編輯推噓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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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丙成未違性平法惹議 嘉縣、桃園教師會:引爆基層怒火 2025-08-23 11:59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嘉義即時報導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揭露性平案當事人個資,但性平會認定未違反性平法。嘉義縣、 桃園市教師會聯合聲明,老師動輒得咎,次長全身而退,教育部荒謬雙重標準,引爆基層 怒火。 聲明說,近年,校園中「教師被檢舉即調查」氛圍日益嚴重,基層教師處境艱難。只要遭 到學生或家長檢舉,不論事件大小,學校多半會立即啟動校事會議,冗長程序彷彿審判, 讓教師陷入「動輒得咎」的困境。許多教育現場的小爭議,硬是被放大成刑事案件,導致 教師承受莫大心理壓力。 然而,與基層教師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高層官員「安全防護網」。現行校長不適任解聘 制度設下層層關卡,不適任校長若非觸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消極規定,幾乎難以撼動。 若涉及教育高層,更是「有爭議無責任」,葉丙成就是最鮮明的案例。即便身陷性平爭議 ,他依舊能毫髮無傷地全身而退,完全未受應有的嚴格檢驗。 狹隘解釋法條,基層教育人員未來一體適用?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學校或主 管機關在公布事件結果時不得揭露當事人身分資料;「性騷擾防治法」第10條第4款更明 確規定:「任何人除第1項但書規定情形外,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被害人之 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法律本就設計為保障被害人權益,然而調查報告卻以「狹隘的方式」解釋葉次長責任,甚 至對他任意公開受害人資訊的行為輕描淡寫,形同迴避應有追責。這是否昭示未來除性平 委員、承辦人等負有保密義務外,其他人均可自由對外公開性平案的資訊? 制度性的雙重標準教育部難令人信任,基層教師一句「管教過嚴」就可能被調查,承受職 涯風險;但高層官員卻能在性平爭議下毫髮無傷,這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無疑侵蝕了社 會對教育制度的信任。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指出,教育人員原本就有更高標準的專業與倫理義務,不得任 意洩露學生資訊;次長卻能免責,無異於向全國教師傳遞「法律只約束小兵,不約束將軍 」的荒謬訊號。 嘉縣教師會理事長劉政昇說,「實在可惡!難道高官性平案件可以因人而異處理嗎?一般 教師常因小誤會被惡意放大,升級為性平事件懲處;但換作是高官卻可以輕輕帶過?如同 目前在校事會議處理教師行為常動輒得咎,但校長事件審議會議卻輕輕放下,到底標準在 哪裡? 職稱不應該是違法者保護傘,對於影響力越大的人應有更高道德要求。對許多雖遭調查成 立,卻查無重大事實的老師們而言,這結果只能用4個字形容,情何以堪!」教育部若繼 續放任制度失衡,不僅基層教師士氣低落,最終受害的將是全體社會對教育公平正義的信 任。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95802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19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55962651.A.3A9.html

08/24 09:08, 10小時前 , 1F
這要一班國中小老師做一樣的事情 教育部第一個跳出
08/24 09:08, 1F

08/24 09:08, 10小時前 , 2F
來放話嚴厲譴責
08/24 09:08, 2F

08/24 10:14, 9小時前 , 3F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會這麼不滿執政黨的原因
08/24 10:14, 3F

08/24 14:39, 4小時前 , 4F
有關係沒關係,沒關係有關係,千古名言
08/24 14:39, 4F

08/24 15:11, 4小時前 , 5F
不意外啊,垃圾不分藍綠,黨國一體做的比以前更誇張
08/24 15:11, 5F

08/24 15:30, 3小時前 , 6F
為什麼政府愛用他來處理教育的東東?他有很深厚的
08/24 15:30, 6F

08/24 15:30, 3小時前 , 7F
教育專業背景嗎?
08/24 15:30, 7F
文章代碼(AID): #1egTqREf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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