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試] 有關護照條例

看板Tour-Manager (導遊領隊)作者 (承峻)時間15年前 (2009/03/18 1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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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如果您的理解部份有不一樣的部份,我再補述說明。 : ==================== 我的理解是 ============================ : 護照換補發: : 一、因為汙損:三年以上按原效期;未滿3年換發3年期 : 二、護照遺失: : 1.48小時內申請撤回:仍然用舊的護照 : 2.未申請撤回:依護照所餘效期補發(問題:如果超過3年也是如此嗎?)    雖然護照遺失後找到,卻未於四十八小時內申請撤回,    遺失護趙知補發:超過三年依原效期,未超過三年算三年。 : 3.因為天災或事變:補發護照為三年效期    這個部份,法條所言為:依一般規定。所謂的一般規定為:    超過三年依原效期,未超過三年算三年。這個地方為什麼還要再加個但書,    很抱歉的,我只能依照法條規定告訴您,畢竟吾非立法者無法得知立法時    之用意為何? : 4.遺失兩次以上: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三年 : 三、資料變更、或者非最新式樣(天災、事變除外):三年效期 : 問題:1.舊護照換新護照只剩3年喔,不能10年嗎?或是照原護照效期呢?      依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回答,這個狀況可能有些複雜。      以下是超過三年依照原效期,未滿三年算三年的狀況:      持有護照,因污損或是有製作有瑕疵等等原因,都如此計算效期。      差在於說,如果是領事事務局的製作有瑕疵的話,是不收費的。      換發十年的狀況:      效期未滿一年,經過領事事務局核准換發,那麼就是換十年的護照給您。      還有個狀況就是,新的版本,像現在我們幾乎都是拿沒有晶片的護照,      但是政府現在正推行有晶片的護照,如果我們拿去換成新版本,      也是給十年。      如果效期未滿一年換了護照之後(十年效期),      這本護照還可以換成新版本的護照(一樣還是核發十年)。      因次這樣的狀況是要看每個換發人的狀況而定的,而不是死板板的這樣,      條例上規定有許多需要領事事務局審核的就在於這裡。 : 2.天災、事變補發也是3年,為何還要加但書? 以上供您參考^^ -- 可以幫人們實 ▄▄▄▄▄▄ ▄▄▄▄ 是因為流上面坐著天使 ▄▄ ▄▄ ▄▄▄▄ ▄▄▄▄▄▄ ▄▄ ▄▄ 承言峻語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kenji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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