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大陸所得稅與年終獎金稅務處理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qibusini)時間16年前 (2009/10/13 20:44), 編輯推噓5(500)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1 (看更多)
有點兒無聊,也來參加一下學理討論吧,補充一點吧。 對于稅務方面的東西,我還是很大程度上的門外漢。。 說的不對的地方,請各位前輩指教。 對于外籍納稅人性質及納稅義務的確定: 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義務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4]第148號文) 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個人執行稅收協定和個人所得稅法若幹問題 的通知》(國稅發[2004]第097號文), (恩,以上這兩個文寫的特別繞,有興趣的人可以自己google)。 對于境外人士的工資薪金收入,可歸納為如下一個簡表: 境內所得 境外所得 居住時間 納稅人性質 境內支付 境外支付 境內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以內 非居民 征稅 免稅 不征稅 不征稅 90日-1年 非居民 征稅 征稅 不征稅 不征稅 1-5年 居民 征稅 征稅 征稅 免稅 5年以上 居民 征稅 征稅 征稅 征稅 以上的居住時間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即公歷年)內在中國大陸居住的時間。其中,一 次離境不超過30天或者累計離境不超過90天的不予扣除,連續計算。 境內所得和境外所得的區分是看是在境外工作期間所關聯的收入還是在境內工作期間所 關聯的收入。不過一個例外是擔任中國大陸境內企業董事或者高層管理職務的個人,其取 得的由中國大陸境內企業支付的董事費或者工資薪金,即使本人都是在境外,也視為境內 所得納稅。 以及,上面這個90天,如果有國家/地區間的雙邊稅收協定的,則從其協定(例如CEPA 下,中國大陸和香港約定的是183天,並且具體的征稅規定似也有不同,不過台灣和中國大 陸之間應該是沒有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的)。 了解上述這點的意義是,從中國大陸法律的角度看(先不討論這個法律執行力的問題 ),即使在中國大陸工作的台灣雇員的收入是由台灣母公司發給的,只要該雇員一年內在 中國大陸居住滿90天,也是要向中國大陸稅務機關就其台灣公司為其在中國大陸的工作所 支付的薪水申報納稅的,不過申報時應納的具體稅款可以扣除在台灣已經繳納的部分稅款 。 以及,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在中國大陸居住滿1年,對于工資薪金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以上這個表只是針對工資薪金收入的),是否也要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 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從而諸如在台灣買賣房產之類的投資收入,也要在中國大陸報 稅了?單純從稅法來看,似乎我目前沒有看到豁免的規定。 至于issac前輩提到的薪資收入加上各種補貼後可以適用40%的扣除額後再計算應納稅所得 額的規定,我查了很久,也是沒查到相關的法律規定。 或者是把薪資收入變為勞務收入來節稅?還是說當地的稅務機關有一個簡易算法?估計還 有待進一步查找:) ※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銘言: : 很多朋友來信問這個,應該是許多公司都選擇本地納稅 : 這對大家來說是好事情...我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經驗 : 為了保護下面這位網友,我刪除他的個人資料,但是借用他的數字舉例說明: : ※ 引述《()》之銘言: : : 小弟最近得到一個offer : : 是在XX州的工作 不過對於扣稅不是很了解 : : RMB : : 薪水 14700 : : 房租 2000 : : 生活費 3000 : : 年終 29400 : : 請問這樣是大陸台灣都要繳稅嗎 : : 還是只繳大陸 : : 1605(每月)*12+4285(年終) : : 這樣算對嗎 : : 還請了解的大大指教 : 關於每月薪資所得稅計算部分,其實精華區z-7-7的資料還是正確的...不講這個了。 : PRC個人適用稅率表(每月直接扣稅,簡單爽快!): : RMB range % 速算扣除數(我們台灣人叫做累進稅率差額) : <500 5 0 : 500~2000 10 25 : 2000~5000 15 125 : 5000~20000 20 375 : 20000~40000 25 1375 : 40000~60000 30 3375 : 60000~80000 35 6375 : 80000~100000 40 10375 : >100000 45 15375 : 因此,如果薪水是14700,扣除4800免稅額之後淨所得為9900,則 : ¥500 5% ¥25 : ¥1,500 10% ¥150 : ¥3,000 15% ¥450 : ¥4,900 20% ¥980 : 總和的確是1605/每月 : [或是直接9900*20%(最高適用稅率)-375(速算扣除數/累進稅率差額)=1605] : 而針對年終獎金的部分,因為以前沒人問過,我之前沒跟大家聊 : 大陸這幾年特別規定每年可以有一次的機會用特殊計算方式 : 就是先除上12個月,29400/12=2450,適用稅率落在15%這個區間,對應速算扣除數125 : 然後29400這個獎金的稅要這麼算: : 29400*15%(適用稅率)-125(速算扣除數)=4285 : 因此貴公司的HR部門計算完全正確喔。 : 但這對台勞,特別是工程師們就比較尷尬了 : 以往季獎金的做法,或是中秋端午各半個月,過年一個月的做法 : 都會讓大家在獲得獎金的當月份,適用到20%或甚至更高的邊際稅率 : 算起來會很可怕 : 以這位網友為例,目前的優惠算法,29400用的是15% : 但如果直接放入月薪,那麼會有10100繳20%,19300繳25%,真的差很多喔 : 所以大家在談合約的時候,請記得這個比較特殊的大陸規定 : 另外最大的疑問,便是根據現行大陸法令, : 勞工的房租跟生活費都應該列入個人所得然後繳稅。 : 但在此同時,應該也適用tax-planning的規劃 : 因此在有充份房租跟某些特定發票作為證據的狀況下, : (14700+2000+3000)*40%的部分是可以免稅的 : 也就是說你的課稅收入應該是(14700+2000+3000)*60%=11820而非14700喔。 : 但是這個問題比較大,也牽涉到整個公司的稅務規劃。 : 建議大家有機會也要多問清楚點。 : 最後這些大陸所得跟稅額,每年五月都要回台灣"申報"大陸所得。 : (每年年初,大陸稅局會寄給你繳稅證明,上面都會有數字,就拿這個報) : 但由於大陸稅比較重,應該是不需要"額外多繳"台灣所得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67.212.3

10/13 20:55, , 1F
頭推
10/13 20:55, 1F

10/14 08:48, , 2F
肩推
10/14 08:48, 2F

10/14 11:43, , 3F
胸推
10/14 11:43, 3F

10/14 12:18, , 4F
腰推 (推不齊)
10/14 12:18, 4F

10/14 18:52, , 5F
臀推
10/14 18:52, 5F
文章代碼(AID): #1Ar7OjPO (WorkinChin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r7OjPO (WorkinChina)